广州首嘉珠宝有限公司投资意向书
提交说明
拟参与广州首嘉珠宝有限公司(下称“首嘉珠宝”)的任何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及个人,需要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意向书(原件)一式两份及相关附件,意向书格式不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简要陈述投资意向,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等;
2、具有参加首嘉珠宝风险代理的资格和条件,符合其内部审批流程;
3、符合招幕公告中“风险代理机构基本条件”的承诺或说明;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风险代理机构为境外企业,请提交公证及认证文书)或个体资格证明;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风险代理机构为境外企业,请提交公证及认证);
6、投资人若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7、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如风险代理机构为境外企业,请提交公证及认证文书);
8、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或同类文件;
9、风险代理机构基本情况简要介绍,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经营资质等方面介绍;
10、近三年的主要业务发展情况与主要财务指标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主要管理团队、总资负债、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现金流量等,如历年均进行财务审计的,应三年的审计报告(如有);
11、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诺承责任;
12、保密承诺函;
13、其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