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告所披露的嘉泰富公司相关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作参考使用,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对本公告披露的嘉泰富公司相关信息承担保证责任。意向投资人须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二)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接受所有标的物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也视为对本次投资人招募程序确认并同意承担风险。
(三)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管理人有权视本案的进展情况、实际需求随时决定调整、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公告内容的解释权由管理人行使。
(四)本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力,只作参考资料使用。
(一)报名须知
1.意向投资人应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且资金来源合法,具备履行投资协议的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资信和资金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并承诺接受本次招募条件,认可本次招募流程。
3.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联合体成员至少一家需符合前款主体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
(二)招募流程
1. 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当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0日17时前,将纸质版报名材料现场提交或邮寄送达至本公告指定报名地点,并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 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需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均需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材料具体包括:
(1)报名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诺就对资金投入、违约责任等承担连带责任。
(3)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无潜在债务风险,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5)意向投资人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银行存款证明等可以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投资资金来源的文件。
(6)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模式、资金来源、后续开发方案、债权清偿方案等,且应具备切实可操作性。
(7)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截止日之前向管理人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1000万元,并提供银行转账回单。
(8)如需了解除本《招募公告》以及已经公开披露资料外的其他信息和材料的,可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并向管理人另行支付保密保证金200万元,由管理人配合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除上述内容外,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意向投资人进行补充或说明。
3. 组织评审
为保证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的公平、公正,管理人在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报名和方案提交情况,根据意向投资人的综合实力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
具体评审时间、评审规则以管理人后续通知为准。
4. 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及后续安排
经评审中标的重整投资人应当在管理人要求时间内签订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协议签署后,管理人将最终编制确定的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对于未入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重整投资人确定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和保密保证金(如有);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和保密保证金(如有)将转化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待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重整对价款。
(三)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46号逸合中心售楼部
电子邮箱:chenxi@celg.cn
联 系 人:陈律师,19924278093
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方参与投资。
广州嘉泰富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