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资产
圳美酒家目前名下资产为坐落于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开发区的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土地面积达 34,472.67平方米,规模较为可观,具备一定的开发利用潜力与空间拓展性。土地之上共建有建筑物20处,然而,受企业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目前这些土地及建筑物均处于闲置状态,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经济价值。
(二)债务情况
截至本招募投资人公告正式发布之日,根据圳美酒家披露的债务情况,圳美酒家对外存在10笔负债,本金总计人民币1,791万元。
(三)重组优势
圳美酒家名下土地及地上建筑为重组过程中极具价值的核心资产。从资产稳定性角度看,土地作为不可再生资源,虽因市场短期波动导致价值受损,但重新开发利用之后可以实现收益的巨幅增长。
地上建筑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灵活改造与利用。鉴于圳美酒家长期从事餐饮业,若重组后仍延续或拓展餐饮相关业务,现有建筑可经合理规划与装修后直接投入使用,大幅降低新建场所所需的时间成本与建设成本。若考虑业务转型,该建筑也可根据新的商业模式,如改造成商业综合体、办公场所或文化创意空间等,通过出租或自营实现资产收益最大化,为企业创造多元化的盈利渠道。
(四)重组障碍
圳美酒家目前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状态,其法律主体资格虽未完全消灭,但已丧失正常经营的权利,这给企业重组带来了障碍,目前尚无法确定是否能够顺利恢复企业状态。虽然重组存在一定障碍,但并非不可逾越。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有企业吊销后恢复经营的案例可借鉴,且本案中,目标企业仍保有核心资产所有权及法人主体资格,仍存在重组基础。
(一)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限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机构或自然人;
2.拥有与圳美酒家资产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拥有对圳美酒家进行投资重组的实力,能按照重组方案规定的时间及条件支付偿债资金;
3.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投资意向书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资金实力等介绍,明确投资意向,符合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的承诺或说明;对所知悉圳美酒家相关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函;
2.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意向投资人章程复印件;意向投资人决策机构对圳美酒家进行重组投资的决议文本原件;无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书面承诺函;
3.授权委托书,明确意向投资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送达地址等。
(三)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2025年9月1日18时00分之前向协调人提交报名资料,逾期提交的,不予接收。
(四)资格审查
协调人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审查通过的,向协调人要求查阅圳美酒家的相关材料,可展开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可向协调人申请实地考察,协调人将安排并协调相关方予以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费用有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五)重组方案的制定与提交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5年9月15日18时00分前向协调人提交书面重组方案,逾期提交重组方案的,协调人有权不予接收。
(六)重组投资人的确定
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提交材料,重组方案经协调人审查合格的,该意向投资人作方为重组投资人。多家意向投资人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将按照《企业破产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重整案件审理指引(试行)》的规定选定重组投资人,原则上以投资金额高者优先,同时考虑重组方案与圳美酒家现状的匹配程度以及重组期限等因素,最终确定该意向投资人为重组投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