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资产
富菱达公司目前名下核心资产为星耀广场地产项目,项目地块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市莲路大龙段55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3047平方米。按政府报建批复文件规定,星耀广场项目为LOFT公寓项目,总建筑面积60689.7㎡(其中地上44617.7㎡、地下16072㎡),项目于2017年4月21日取得施工许可证,2017年6月12日桩基础正式施工,2021年9月停工至今。项目建成后包含A、B、C三栋公寓(可售套数839套、可售面积36596平方米)和D栋(均按商业办公报建)、商铺(可售套数72套、可售面积6971平方米)、车位334个,总可售建筑面积(未计车位)43567平方米。项目工程状况如下:A栋完成部分桩基础(剩余43根未施工),其余均未开始施工;B、C栋完成主体结构封顶、砌体结构完成80%、机电工程完成管线预留预埋;D栋(包括主体结构、门窗安装、外墙贴砖)已按图纸内容施工完成,首、二层按销售中心用途完成室内装修,三层毛坯待装修;样板房(5套)装修完成95%;高、低压配电房及其配电设施施工完成。
(二)债务情况
截至本招募投资人公告正式发布之日,根据富菱达公司披露的债务情况,富菱达公司存在债权人29家,全部债务合计568,756,679.78元。
(三)重组优势
富菱达公司名下星耀广场地产项目的重组优势包括并不限于:
1. 较高的资产完成度与可盘活性:项目多数楼栋已接近完工,后续盘活难度小,投入资金可控;
2. 清晰且多元的物业形态:项目规划包含LOFT公寓、商业办公、商铺和车位,业态组合合理,在当前的房地产市场中仍具有一定的投资吸引力;
3. 现金流预期稳定:项目后续开发周期较短,有利于快速回笼资金。车位及商铺可长期持有租赁,提供持续运营收入。
(一)报名条件
1. 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机构或自然人;
2. 拥有与富菱达公司资产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拥有对富菱达公司进行投资重组的实力,能按照重组方案规定的时间及条件支付偿债资金;
3. 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 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5. 资金来源合法。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 投资意向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资金实力等介绍,明确投资意向,符合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的承诺或说明;对所知悉富菱达公司相关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函;
2. 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意向投资人章程复印件;意向投资人决策机构对富菱达公司进行重组投资的决议文本原件;无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书面承诺函;
3. 授权委托书,明确意向投资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送达地址等。
(三)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2026年2月14日18时00分之前向协调人提交报名资料,逾期提交的,不予接收。
(四)资格审查
协调人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审查通过的,向协调人要求查阅富菱达公司的相关材料,可展开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可向协调人申请实地考察,协调人将安排并协调相关方予以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五)重组方案的制定与提交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6年3月2日18:00前向协调人提交书面重组方案,逾期提交重组方案的,协调人有权不予接收。
(六)重组投资人的确定
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提交材料,重组方案经协调人审查合格的,该意向投资人为重组投资人。多家意向投资人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将按照《企业破产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重整案件审理指引(试行)》的规定选定重组投资人,原则上以投资金额高者优先,同时考虑重组方案与富菱达公司现状的匹配程度以及重组期限等因素,最终确定该意向投资人为重组投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