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广新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公司”)债权人会议决议,管理人决定以公开邀标的方式竞争性处理破产企业的一批废旧电子设备。
1、资产情况
拟处置资产情况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设备状态及瑕疵说明 |
1 | 台式电脑 | 约140台 | 1. 存在部分设备老化或损坏导致设备无法使用的情况; 2. 可能存在配件不齐全或损坏的情况等; 3. 标的物现存放在广州市海珠区建基路66号15-16楼; 4. 根据广新盘点清单,台式电脑为148台,但其中8台为工会、报税、查账专用电脑,不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
2 | 手提电脑 | 约13台 |
3 | 平板电脑 | 约2台 |
4 | 打印机/复印机 | 约96台 |
5 | 传真机 | 约8台 |
6 | 装订机 | 约1台 |
7 | 投影仪 | 约2台 |
8 | 视频会议系统 | 约1套 |
合计 | 约263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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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处置条件
2.1、标的物按现状打包处置,邀标方不对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承担责任。
2.2、投标方应就标的物打包报价,邀标方不接受拟处置标的物的分项报价。
2.3、标的物的数量由投标方自行清点,邀标方对实际交割时标的物的数量短缺不承担责任。
2.4、中标方应在投标方发出中标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与邀标方签订《广新公司破产物品转让合同》【合同范本见附件一】,并将标的物搬离现存放地。
2.5、在约定搬离时间内中标方未搬离标的物的,之后产生的租赁费用、管理费用等由中标方承担。
2.6、中标方未全部或部分履行本条第2.4条规定的,邀标方有权解除中标方的中标资格,并没收中标方的保证金。
3、投标方资质要求
投标方应为经工商登记具备经营资质的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4、看样时间
4.1、拟处置标的的统一看样时间为2019年6月5日下午14:30-17:00。
4.2、看样联系人为:孙助理 15622156105.
5、保证金
5.1、投标方应在2019年6月13日前将保证金2000元打入广新公司管理人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广东广新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账号:15000097663520
5.2、未支付保证金的投标方投标无效。
5.3、在确定中标方后两个工作日内,未中标的投标方保证金由管理人不计息退回;中标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
6、投标文件
6.1、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附件二。
6.2、投标方如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证照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投标方为个人的,应提供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6.3、上述文件应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表面注明“广新公司破产物品投标文件”字样及投标人名称、联系方式,并于2019年6月13日前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9号中国市长大厦18楼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收件人为黄律师,电话18320709901。
6.4、未密封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6.5、本次投标将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标并在开标后公布中标结果【具体开标时间及地点管理人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投标方】。投标人可参加开标;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不影响开标的效力。
6.6、本次开标将选出价格最高的前三名投标人,价高者得;若最高价中标后违反本公告条款及附件的合同条款导致未成交的,本次中标人为报价次高着,依次类推至报价的第三名。若本次投标前三名均无法达成交易,则管理人将对本次拟处置财产进行重新邀标。
附件一 广新公司破产物品转让合同
附件二 广东广新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电子设备】竞价书
广东广新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