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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通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入围三级管理人及个人管理人提交补录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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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布三级管理人及个人管理人入围名单及后续工作的公告》,为配合做好三级管理人和个人管理人补录工作,特此通知:


一、评审对象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公布三级管理人及个人管理人入围名单及后续工作的公告》确定的广州市补录三级机构管理人入围名单、个人管理人入围名单确定的机构(33名)和个人(30名)。

二、评审材料

请入围的机构和个人按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公布三级管理人及个人管理人入围名单及后续工作的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书面材料。所有材料请按照材料清单顺序装订并标注页码。

三、材料提交时间、地点

(一)提交材料的时间、方式

按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13日发布的《关于公布三级管理人及个人管理人入围名单及后续工作的公告》要求,入围机构及个人应于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辖区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材料。现通知评审对象于2024年6月28日前(截止日期以邮件寄出之日为准),以邮寄方式向我院提交书面材料,如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在上述时间提交材料的,请于6月28日前向我院提交书面情况说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在7月3日前提交材料并参加7月5日的材料复核。材料不齐全的,由我院电话或短信通知评审对象在三日内补齐,无故未按期补齐材料的,相关材料不纳入评审范围。

邮寄收件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联系人:王璇、喻如慧,联系方式:020-83210934、83210916。

(二)材料复核时间、地点

2024年7月5日上午9:10至12:00,在我院(广州市白云区尖彭路387号)一楼立案大厅管理人会见室现场核对评审对象提交的证照、案件证明材料等材料原件。请评审对象按照上述时间和地点将相关材料原件提交我院工作人员复核,如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在上述时间提交原件复核的,请于7月4日17:00前向我院提交书面情况说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在7月8日9:10至12:00参加现场复核。无故逾期不提交原件复核的,相关材料不纳入评审范围。

我院秉着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实事求是、高效务实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本次补录工作严禁有关人员过问、请托、干预,如有以上行为一律进行“三个规定”登记,并如实上报省法院。

特此通知。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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