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9日作出(2025)粤01破申1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彭寿奕、周镜辉对被申请人广州松兴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5)粤01破147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松兴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人,负责人为谢然。
为最大限度提高广州松兴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兴公司)的市场价值,整合破产企业资源,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提高债权人的受偿率。管理人现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重整投资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三)本招募公告有关松兴公司的情况简介仅供意向重整投资人参考,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四)意向重整投资人应自行对松兴公司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应充分理解松兴公司重整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除重整计划草案之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报名材料缴纳保证金的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次遴选的全部程序与规则,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五)意向重整投资人应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对于潜在的市场风险以及政策变化风险独立作出判断,不得向松兴公司、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或申请索赔;
(六)本招募公告的编制目的是向意向投资人披露债务人的基本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提供的资料未必完整描述重整资产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管理人对本公告内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七)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公告的内容进行调整、变更、决定中止或撤回招募计划,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八)因人民法院不予裁定重整、不予批准重整计划或者债务人不执行、不能执行重整计划等客观因素导致无法重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九)本招募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
(一)企业基本情况
松兴公司成立于1997年8月29日,法定代表人刘国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524471L,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企业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注册地址广州市萝岗区云埔工业区云骏路2号。松兴公司共有5名股东,其中: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持股40%;广州松青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1800万元,持股36%;广州松慧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出资750万元,持股15%;余江县大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250万元,持股5%;广州松洋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200万元,持股4%。
松兴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机械工程设计服务;机械技术开发服务;通用机械设备零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模具制造;船舶自动化、检测、监控系统制造;电器辅件、配电或控制设备的零件制造;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设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工业设计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电子工程设计服务;具有独立功能专用机械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灌装码垛系统搬运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钢结构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场地租赁(不含仓储);物业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
(二)主要资产情况(最终以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为准)
1.地理位置
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现为黄埔区)云埔工业区N1地块,临近京港澳高速、开创大道,宗地面积14461平方米,出让土地面积13171平方米,规划退缩及用地面积1290平方米(依据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穗国地出合【2005】10号】)
2.房产
经查,松兴公司名下有6个不动产权证书,分别是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云骏路2号自编第1、2、3、4、5、6栋,建筑面积合计为11547.7544平方米,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除第5栋使用年限为70年,其余房屋使用年限为50年,使用年限均自2005年4月2日起,规划用途为值班室、宿舍楼、办公楼、厂房,依据不动产权证书显示均已征收国有土地出让金。
3.对外投资
依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松兴公司对外投资5家公司,均为在业状态,目前管理人均未接管到相关材料。
4. 债权情况
依据申请破产清算材料中的《松兴电气财务及账册情况说明》载明:松兴公司债权有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2024年10月末余额120.5万元;应收账款2024年6月30日原值约4665万元,账面价值2893万元,因松兴公司产品多为非标准定制产品的特性,松兴公司停工停产、大部分员工解约,预计因无法继续调试已售设备收回困难;预付账款共1028万元,为公司购买存货的发货款;其他应收款共60万元,为公司对外支付的押金及被暂扣的款项。对于松兴公司的债权实际情况,需待审计完成后,根据审计报告确定。
5.其他
松兴公司另有6辆车辆(依据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查询结果显示,其中5辆状态为查封、锁定、逾期未检验,1辆为查封、违法未处理、锁定)、10个商标、113个专利、53个软件著作权(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依据专利检索及分析官方网站、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方网站、中国商标网查询显示)、机器设备(不排除存在贬损情况,最终价值需以评估报告为准)等若干。
(二)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2025年6月17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共260个申报人向管理人申报了260笔债权,申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238,771,392.9元。经审查,管理人初步认定债权总额为151,656,324.61元,具体负债情况需要待管理人将已申报债权全部审查完毕并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无异议方可确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足够的投资资金,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投资款,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和主管税务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无较大数额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尚未结案的执行案件;
(四)投资人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机构设置应当健全、内控制度有效运行,具备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
(五)本次重整公告接受联合投资人,联合投资人中至少须有一名投资人符合投资人条件,联合投资人应当联合制作报名材料。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符合投资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应在2025年8月8日17时前提交报名材料;
2.报名材料可通过现场或邮寄两种方式提交,邮寄提交的以报名材料寄出的时间为准。为提高效率,请在发出函件后及时与管理人联系,并将报名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管理人邮箱。
(二)报名材料
1.意向投资人参与本项目重整投资的意向书(格式自拟),内容主要包括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包括自愿参加意向投资人遴选的声明、对投资人遴选过程中获悉的信息予以保密的承诺,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企业公章);
2.意向投资人企业情况、经营业绩、企业实力等介绍,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提供个人履历及相应证明材料;
3.意向投资人资金实力、融资能力、履约能力、商业信誉和征信证明材料;
4.意向投资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和主管税务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无较大数额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尚未结案的执行案件的承诺书;
5.意向投资人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承诺函;
6.意向投资人系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为经办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系其他非法人组织的,提供组织机构证明、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非负责人为经办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系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本人为经办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投资人应当共同授权委托一人或两人作为共同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受托人联系电话、送达地址);
7.意向投资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上级主管单位或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同意参与本项目重整投资的决议文件;
8.如为联合投资人的,还需提交表明联合投资的共同意向及各投资人自愿对本次投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共同声明,并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
9.其他意向投资人或管理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10.特别说明:以上所有文件须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签名按手印,相关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报名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报名主体对报名材料有关内容进行解释或者说明,并有权要求补充其他相关资料。
经管理人初步审查,认为意向投资人符合招募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且参选材料不违反法律规定的,管理人将公布初审合格名单,初审合格的意向投资人进入重整投资人遴选程序:
(一)缴纳报名保证金
管理人将另行通知意向投资人限期内向管理人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限期内未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广州松兴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号:15454296790020
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
缴纳转账时请备注“重整投资保证金”。
(二)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限期内向管理人缴纳尽调保证金后,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与管理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期限为缴纳尽调保证金后的7个工作日。
(三)提交初步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尽职调查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管理人有权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期限。提交的方案必须密封,一式五份,可通过现场或邮寄两种方式提交,邮寄提交的以方案妥投时间为准,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nffrdglr@163.com。重整投资方案应当包括拟投入资金、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偿债方案和后续经营方案等内容。参选人应当保证初步重整投资方案的可行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限期内未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投资人资格。
(四)确定重整投资人
在招募期间,仅有一家意向重整投资人入围的,其投资价格不低于重整资产清算价值且重整方案经管理人审查合格的,该意向重整投资人即为重整投资人。多家意向重整投资人入围的,如仅有一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投资价格不低于重整资产清算价值且重整方案经管理人审查合格的,该意向重整投资人即为重整投资人。如多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投资价格均不低于重整资产清算价值且重整方案经管理人审查合格的,管理人将根据其报价、债权清偿方案及本案重整的实际情况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确定遴选规则进行评审,确定一家重整投资人及一家备选重整投资人。
(五)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及制定重整计划草案
管理人将与优先顺位的重整投资人进行谈判,重整投资人应按管理人的要求签署正式的《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将以《重整投资协议》及重整投资方案为基础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六)保证金的处理
若重整投资人未在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拒绝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并没收全部重整保证金,且重整投资人不得继续参与后续重整程序,管理人将与备选重整投资人进行重整谈判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管理人将于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十日内无息退还未被选为重整投资人且未违反保密义务的意向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经遴选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在遴选结果公布之后,无故退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若《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松兴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通过,且该重整投资人明确不再继续参与重整程序,或《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投资人可以申请无息退还保证金。
《重整计划(草案)》最终获得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该重整投资人所缴纳的全部重整保证金(含报名保证金)转为执行重整计划所应投入重整投资款项的一部分。
(一)本招募公告仅为意向投资人提供参考,相关内容由松兴公司管理人负责解释;
(二)本招募公告所披露的相关情况为管理人调查所得,不代表管理人对债务人现状的承诺;
(三)本次重整以债务人现状进行重整,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其同意按松兴公司现状进行重整,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谢然
联系电话:13602739606
电子邮箱:nffrdglr@163.com
通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8号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
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单位积极参与松兴公司重整投资!
特此公告。
广州松兴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