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昊天名都商住房项目分两期开发建设,其中一期已交付,二期项目自2018年11月起一直处于停工状态,基本情况如下:
昊天名都二期项目(下称“本项目”)位于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东成镇圩镇园山仔,由施工单位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承包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12845.5000㎡。本项目共5栋(8#、9#、20#、21#、22#),于2014年2月14日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证号:新建房预字第[2014]001、新建房预字第[2014]002,其中:8#、9#为17层(负1层、顶层复式),20#、21#、22#21层(负1层),以上5幢建筑物预售建筑面积合计47,094.49平方米。根据债务人反馈,本项目住宅共348套,车位共459个(小车位142个、摩托车位317个)。
(二)项目建设情况
管理人根据阅卷材料及公开渠道检索材料了解到,本项目建设进度如下:
地下室工程:1.地下室结构图纸范围内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2.地下室建筑图纸范围内、楼地面工程、砌体工程、天花抹灰、油漆工程、内墙抹灰、油漆工程、防水工程已完成;3.地下室消防工程预埋管已经完成、地下室给排水及电气照明工程预埋管已经完成。
8、9号楼工程:1.8、9号楼±0.00以上结构图纸范围内工程已全部完成;2.8、9号楼±0.00以上建筑图纸范围内砌筑工程、内墙抹灰、天花抹灰、公共部位天花油漆、楼梯间墙面油漆、电梯大厅墙面及地面贴瓷砖、防火门门框安装、外墙面装饰(含外墙贴砖、空调及阳台栏杆、GRC)、铝合金门窗窗框及固定玻璃、屋面工程(含防水、保温、找平层、保护层、屋面瓦)、成品烟道、楼梯栏杆已完成;3.8、9号楼±0.00以上消防工程预埋管已经完成、给水管、排水管及电气照明工程预埋管、管井内的桥架已经完成。
20、21、22号楼工程:1.20、21、22号楼±0.00以上结构图纸范围内工程已全部完成;2.20、21、22号楼±0.00以上建筑图纸范围内砌筑工程、内墙抹灰、天花抹灰、公共部位天花油漆、楼梯间墙面油漆、电梯大厅墙面及地面贴瓷砖、防火门门框安装、外墙面装饰(含外墙贴砖、栏杆、GRC)、铝合金门窗窗框及固定玻璃、屋面工程(含防水、保温、找平层、保护层、屋面瓦)烟道、楼梯栏杆已完成;3.20、21、22号楼±0.00以上消防工程预埋管已经完成、给水管、排水管及电气照明工程预埋管、管井内的桥架已经完成。
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已封顶,整体建设完成度约为80%。
(三)项目未完善工程
基于项目当前建设进度,本项目后续需完善的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消防工程(含消防设施安装、调试、检测及验收相关工作);2.电梯工程(含电梯采购、安装、调试、保养及验收,部分电梯已支付预付款);3.小区道路工程(含小区内主路、支路、入户路等道路的铺设、硬化、标识标线设置及周边排水设施配套);4.绿化工程(含小区内公共区域草坪种植、乔木灌木栽种、花卉布置、绿化灌溉系统安装及后期养护方案制定);5.小区管网工程(含小区内给水管网、排水管网、燃气管网、供暖管网(如有)的铺设、连接、检测及调试,确保管网系统正常运行);6.水电工程(含室内外供配电系统安装、调试,室内外给排水管线铺设、设备安装及调试,保障住户正常用水用电);7.排污工程(含小区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安装、排污管网铺设及与市政排污管网的对接,确保污水达标排放);8.市电引入及高低压配电系统工程;9.铝合金门窗及栏杆工程(剩余未完成部分安装与调试);10.第三方测量工程(含竣工验收规划测量、权籍测量(售楼面积预测与实测)、车位测量、人防验收测量);11.沉降观测工程(按规定节点完成观测并出具报告);12.防雷检测工程(完成防雷设施检测并取得合格证明);13.入户大堂及电梯前室装饰工程;14.零散工程(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的其他工程内容)。
上述工程节点和数据系基于昊天公司预重整阶段提供资料及管理人初步核查结果形成,属于阶段性数据,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出入,亦可能因债权确认、诉讼判决、现场勘察结果调整等因素产生变化,具体以项目现场实际状况及管理人后续书面确认内容为准。
(一)意向投资人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自行调查工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3.意向投资人须自行调查了解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向住建局等机构了解情况,现场勘察,对剩余工程量进行造价概况等方式对拟建工程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意向投资人可根据自身安排,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调查工作。
4.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二)报名条件
为实现对昊天名都二期项目续建的顺利实施,对投资人的资质、能力和经验有较高的要求,以保证续建工作顺利进行,报名参选的意向投资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并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
2.意向投资人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意向投资人应当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续建投资,并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需以一个投资主体的身份参与招募和遴选,并需明确牵头意向投资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当符合全部报名条件。牵头意向投资人作为联合体的负责人,具体负责联合体参与招募和遴选的各项工作,一经确定后,未经管理人许可不能更换。牵头意向投资人未通过管理人初步审查或未经管理人许可退出本次招募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初步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
5.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有关开发、建设管理职能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不具有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院要求不适宜参与续建投资的其他情形。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9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材料按照管理人要求准备并提交。报名材料需提供一式2份,每份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联合体报名的,需加盖全体联合体成员公章)和骑缝章,装订成册,现场提交或邮寄至管理人指定地点;同时,将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以PDF文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昊天名都二期项目续建投资人报名材料-【意向投资人名称】”)。
前述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21号粤海金融中心29楼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
电子邮箱:guanliren@genius-law.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马律师18565035234、梁律师13430360570
工作时间:工作日9:3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及报名承诺函。
(2)意向投资人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法人)或有权机关决议(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历史沿革、主营业务、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
(4)如为联合体参与报名,需要提供联合体内部相关协议或说明文件(由全体联合体成员加盖公章或签字捺印),介绍各自角色、权利义务、分工及职责等情况,并明确联合体牵头意向投资人,由牵头意向投资人负责提交报名材料、支付保证金、投资款等。管理人的相关通知等发送至牵头意向投资人,即视为已通知联合体投资人。
(5)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6)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意向投资人若存续3年以上,应当提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存续3年以下(含),应提供全部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提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7)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的证明文件,例如银行存款证明等。
(8)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送达信息的文件。
(9)同意对知悉的昊天公司预重整或破产程序(如进入程序)、昊天名都二期项目情况予以保密的承诺函。
(10)意向投资人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证明材料。
(11)管理人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每份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和骑缝章装订成册,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如为联合体报名的,上述报名材料每份均应加盖全体联合体成员的公章和骑缝章装订成册,并由全体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照管理人的要求提交完整准确报名材料,且不予补正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视为意向投资人撤销报名。上述报名材料中,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联合体报名的,需加盖全体联合体成员公章);纸质材料需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联合体报名的,需由全体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骑缝章需覆盖全部页码。意向投资人未按要求提交完整、准确报名材料,且在管理人通知补正后逾期未补正或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视为意向投资人撤销报名。
(二)初步审查
在意向投资人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后,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以及是否符合招募条件等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该意向投资人(若为联合体的,向牵头投资人发送)。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有权通知补正并给予三天的补正期,但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期间不因对报名材料的补正而延长。
管理人将向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支付保证金通知书》并告知银行账户信息,意向投资人需在《支付保证金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人银行账户现金支付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未按时支付保证金的,视为撤销报名。
在意向投资人按时、足额支付保证金后,管理人将向意向投资人另行通知后续的工作安排以及需要进一步提交的《续建投资方案》等材料要求。同时,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开展背景调查,核查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条件。如经调查意向投资人条件与报名材料不符,管理人将在遴选评审阶段予以充分提示。
(三)提交投资方案
完成报名程序的意向投资人须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昊天公司和昊天名都二期项目开展调查了解工作,并自行承担其开展调查了解所需的一切费用。
完成报名程序的意向投资人应当于2025年11月28日下午17:00前,通过邮寄或现场送达方式向管理人正式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用印且密封的续建方案和总投资金额报价。前述提交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提交期限。
(四)续建方案和总投资金额报价的要求
昊天名都二期续建项目的投资方式为共益债投资,总投资金额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共益债权,意向投资人在《续建投资方案》和总投资金额报价中须明确以下内容:
1.复建施工方案
含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选任及条件,办理复工手续期限,各项时间节点,施工工期,工程计价标准,工程进度款支付及比例、决算方式、剩余款项支付等内容,并明确以下时间节点和内容:
(1)达成复工条件的时间;
(2)正式复工时间;
(3)竣工验收时间;
(4)交房条件和时间;
(5)未达到方案时间节点的投资收益调整及补(赔偿)方案;
(6)其他承诺。
2.总投资金额报价
(1)总投资金额:总投资金额为包干金额;
(2)借款利率、利息起止时间、支付节点、还款期限以及还款方式(如因投资人未按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完成时不得计算利息)。
3.日常管理方案。含是否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交房办证、协助清偿债权。
4.其他投资人认为需要明确的内容。
(五)中选投资人的确定
1.续建方案和总投资金额报价提交期限届满后,最后确定中选投资人。
工程预算确认:管理人将选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由该机构对本项目剩余工程量进行造价测算并出具正式工程预算报告,以预算价格作为总投资金额,总投资金额、连同中选投资人的续建方案经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并报人民法院批准。
2.中选投资人续建方案和总投资金额报价经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并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管理人代表昊天公司与中选投资人协商并签订协议。
3.若本次招募未确认中选投资人的,管理人将报请人民法院确定是否进行后续轮次招募。
中选投资人须按照续建投资协议的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若未按时签署续建投资协议或缴纳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管理人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其续建投资人资格,没收其保证金、另行确定续建投资人等措施。
(六)保证金的处理
未中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相应结果通知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缴纳的保证金。
中选投资人,其缴纳的保证金在其续建方案和总投资金额报价经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并报人民法院批准后,如中选投资人拒绝按照其续建方案和总投资金额报价内容签订续建协议的,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中选投资人签订续建协议后,其缴纳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如中选投资人未按照续建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款或违反续建协议的,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