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等14部委关于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 改革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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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 改革方案》的通知
7月16日上午,国家发改委等十三部委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
方案明确,完善特殊类型市场主体退出和特定领域退出制度,包括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市场化、国有企业、非营利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及特定领域退出机制。
方案指出,研究建立预重整和庭外重组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制度,明确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制度和庭内债权人委员会制度的程序转换和决议效力认可机制。
分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重点解决企业破产产生的自然人连带 责任担保债务问题。
以下为方案全文。
关于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任务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最高人民法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 政 部
司 法 部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人 民 银 行
国 资 委
税 务 总 局
市场监管总局
银 保 监 会
证 监 会
2019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