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诉源治理,加大困境企业救治力度,提升困境企业挽救价值,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精准契合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评估体系B-READY“企业破产”指标要求,打造“1+3”破产前综合服务机制,为困境企业提供“绝处逢生”的破产司法服务全模式,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据广州破产法庭庭长刘冬梅介绍,市法院“1+3”的困境企业拯救司法服务全模式具体内容为“一项破产前综合服务机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困境企业‘智援’平台、公益管理人工作室和破产专业人才库”,该模式集破产前预警,庭外重组,预重整,破产咨询、引导、调解,多边协作援助机制等功能为一体,“线上+线下”全链条提供破产前综合服务,旨在提前识别企业经营风险,提供危机早期预警信号和专业咨询机会,实现困境企业及早挽救。打出“1+3”组合拳为进一步强化诉源治理,加大困境企业救治力度,提升困境企业挽救价值,促进市场资源有效配置,提前参与困境企业危机化解,5月30日,市法院与广州市管理人协会(以下简称“市管理人协会”)共同签署《建立困境企业破产前综合服务机制备忘录》,为市场主体提供企业困境诊断、破产前咨询与调解、庭外重组、破产前预警等破产前综合服务,提升困境企业救治效能。主要内容包含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搭建困境企业“智援”平台。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破产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深化广州智慧破产审理系统、破...
发布时间:
2023
-
06
-
26
浏览次数:216
今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发挥破产“拯救危困企业”和“淘汰落后产能”的制度优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见》共19条,包括服务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提供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深化破产改革等内容。《意见》强调,要把牢破产审判服务高质量发展主线,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按照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原则,强化府院联动;要坚持公平清偿原则,依法保护债权人、债务人、重整投资人等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探索完善小额债权人、担保债权人、小业主、职工、环境债权等特殊利益群体保护机制。对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意见》明确,要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强化协调联动,稳妥推进大型企业风险化解,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及时释放产能、盘活市场资源;对前期受疫情冲击暂时陷入困境的企业,积极引导债权人与债务人庭外调解,通过分期付款、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等方式帮助市场主体纾困。《意见》要求,要推动建立破产财产处置联动机制,优化升级府院联动机制;要严格落实债权人会议制度,保障债权人依法参与破产程序和行使实体权利;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破产工作,完善重整程序共益债融资制度;要助力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协助推进企业税费减负,推动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意见》还明确提出提升破产审判质效、深化破产改革。要探索小微企业快速清算和重整的...
发布时间:
2023
-
03
-
02
浏览次数:427
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同7部门签署四项改革文件,全面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部署要求,常态化破产工作协作机制再上新台阶。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同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破产企业信息公示、登记事项和重整信用修复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全面提升破产企业涉不动产事务办理质效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全面提升破产企业涉金融事务办理质效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试行)》《 关于进一步优化破产企业涉住房公积金事务办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就涉破产企业工商登记、信用修复和信息公示、不动产事务、金融事务、住房公积金等事务办理形成四项改革文件,这标志着《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中关于破产企业的多项部署要求得到落地实施,标志着广州破产便利化改革举措进一步深化,广州地区破产工作协作机制再上新台阶。一、做好破产企业信息公示、登记事项和重整信用修复据介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破产企业信息公示、登记事项和重整信用修复的实施意见(试行)》。该《实施意见》提出16条具体举措,明确办理路径,优化办理环节手续,提升破产企业涉工...
发布时间:
2022
-
12
-
30
浏览次数:422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在部分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支持地方深化改革先行先试、更大力度利企便民;通过《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草案)》。 会议指出,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稳定市场预期,保持经济平稳运行。会议决定,在实施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在全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同时,选择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市场主体数量较多的城市,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一是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取消对企业跨区域经营不合理限制。破除政府采购等领域对外地企业的隐性壁垒。推进7类客货运输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与核验。 二是进一步方便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在发放实体证照同时,同步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等,便利企业网上办事。精简银行开户程序,压缩开户时间。推进市场监管、社保、税务等年报“多报合一”。探索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准入准营标准。破产案件受理后,允许破产管理人依法查询有关机构掌握的破产企业信息,在处置被查封财产时无需办理解封手续。 三是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在土地供应前由政府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水土...
发布时间:
2021
-
09
-
13
浏览次数:534
8月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发布《广东省破产审判白皮书》,并公布十大典型案例。2016至2020年的五年间,全省法院助力97家企业破产重整、其中12家是上市公司,共审结破产案件12364件,淘汰落后产能、出清“僵尸企业”5000余家,广东法院破产案件办理数、出清“僵尸企业”数、重整成功数、“执(行)转破(产)”案件数等均居全国首位。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由25个月提速到12个月以内,快速审理的案件则在6个月内完成。白皮书显示,2016年8月8日,广东高院成立全国高级法院第一个破产审判庭。截至2020年,全省形成了“1+2+6+3”的审判新格局。除广州、深圳等两个中院设立了破产法庭外,佛山、珠海、中山、惠州、茂名、汕尾等6个中院设立了破产审判庭,佛山南海法院、东莞第一法院、中山第一法院等3个基层法院也设立了破产审判庭,这些专门的审判机构在提高破产案件审理效率、专业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白皮书显示,广东法院创新审判方式、加强破产审判保障,逐步破解了“立案难、效率低、保障弱”等司法实践中的难题。广东高院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企业破产案件立案受理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推进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快速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引》,深圳中院制定了《破产重整案件审理规程》,五年来,在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主体救治与退出机制创造的“广东经验”,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
发布时间:
2021
-
08
-
11
浏览次数:679
8000万盘活14亿——广州首次执行转破产并预重整成功2021年6月17日,广州破产法庭裁定批准广州百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筑公司)重整计划,投资人注资8000万后百筑公司浴火重生,这是广州法院首次进行执行转破产并预重整成功。精准研判,力促执行转破产2013年,百筑公司建设开发新塘百晟广场项目,后因资金链断裂被众多债权人起诉强制执行,项目资产被法院查封。2019年9月26日,抵押债权人申请对百筑公司强制执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执行标的近3亿元。经评估,百筑公司项目资产估价7.62亿元。法院现场调查发现,百晟广场项目虽烂尾,但剩余工程量不多,直接执行处置拍卖,项目资产将大幅贬值。且由于执行中是按查封顺序分配,扣除抵押债权人的执行款后,其他普通债权人可受偿的金额所剩无几,可能出现受偿不均、受偿不能、执行分配异议等问题。同时,该资产项目涉及3.2万多平方的政府安置房交付的问题,若执行中按整体现状拍卖处置该资产项目,可能引发大量群体性维稳事件。高效衔接,探索庭外预重整“我们不同意百筑公司破产,无论是破产清算还是重整,时间难以把握,万一重整不成功再转破产清算,想拿回钱就拖得更久了。”抵押债权人仍然表示反对。“你们的抵押债权都清偿了,那我们的债权怎么办?”普通债权人强烈要求通过破产程序公平受偿。“我们的资产项目若能引入资金复建完工出售,价值将远超破产清算处置价值,我们企业还...
发布时间:
2021
-
07
-
21
浏览次数:521
按语:2021年7月1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个人破产案件公告》称,深圳中院于7月16日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119条之规定,裁定批准梁某重整计划,并终结梁某个人破产重整程序。同时还公告了批准重整计划的《民事裁定书》、解除对梁某采取的限制消费行为措施的《解除限制消费行为决定书》(同时通知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以及告知梁某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应当每月向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破产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的收入、支出以及债务清偿情况的《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义务告知书》。这是深圳个人破产试点以来审结的个人破产第一案。中国破产法论坛微信公众号特此分享新华社的新闻报道。全国首宗个人破产案裁定生效新华社深圳7月19日电(记者陈宇轩、李思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19日中午将裁定书送到了市民梁文锦的手上,他的个人破产重整计划得到了批准——这是全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自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的“第一案”。今年35岁的梁文锦2018年选择蓝牙耳机市场创业,由于一直无法获得稳定的客户资源,银行债务越背越多,无力偿还全部债务。今年3月10日,梁文锦向法院申请个人破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可以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法院会根据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类型的破产程序。本案属于重整类型。法院审理查明,梁文锦申报负债约75万...
发布时间:
2021
-
07
-
20
浏览次数:332
6月16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广州法院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改革创新引领区 服务保障更具国际竞争力营商环境建设 助力广州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勇,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翔参加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情况。广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朱小燚主持发布会。 《意见》从对标“十四五”规划部署、推进司法改革、深化智慧法院创新、优化涉外审判机制、推进队伍“四化”(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等五个方面提出了50项工作规划,系统谋划了广州法院服务保障广州打造全球营商环境新标杆的重点举措,是广州法院今后一个时期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高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首次提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改革创新引领区”,依托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在广州中院设立的首个司法改革与创新研究实践(广州)基地,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推动形成一批示范性司法改革创新项目,打造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改革品牌,同时瞄准“减时间,降成本,优化办理结果,落实世界一流司法框架”目标,培塑广州营商环境实践样本,提升服务保障大局能力。 &...
发布时间:
2021
-
06
-
17
浏览次数: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