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省破产管理人工作,确保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职,依法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破产审判工作有序推进,日前,河南省高级人们法院院制定并印发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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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记者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运城中院首次组织公开遴选破产企业管理人,使审理破产案件过程公开、程序公平、管理人适任,实现“三效合一”。 据了解,山西关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运城东晟关公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山西关东实业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因三案有一定关联性,涉及债权债务规模庞大且存在多宗诉讼,案情十分复杂。运城中院组成合议庭评议后决定采用公开招募、竞争摇号的方式,遴选一位业务精通、勤勉尽责、善于协调的管理人。 运城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管理人是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中的具体事务的执行者,负责其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等,责任重大。管理人应当依照破产法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如未勤勉尽责、依法忠实履行职务,法院可根据履职情况和债权人会议决议,更换管理人或依法处理。来源: 山西日报(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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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佛山中院发布《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质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下称“暂行办法”)。据悉,这是全省法院系统首部专门针对破产管理人办案质效管理的规定,现已正式施行。 暂行办法首次采用控制关键节点的方法监督管理人的办案效率,并首次在管理人分级管理中增加动态的升降级机制,同时还针对现存管理制度中关于办案质效管理的漏洞进行补缺。如明确了指定承办人亲自承办案件的相关要求,规定中介机构具有回避情形的,也不得接受管理人聘请参加案件工作。同时进一步明确了管理人对破产企业财产管理和变现的责任,并细化了管理人报酬方案调整的流程。来源:信息时报 记者 林丹 郭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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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记者从佛山中院获悉,日前,该院发布了《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质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下称“暂行办法”)。据悉,该规定是全省法院系统首部专门针对破产管理人办案质效管理的规定,现已正式施行。据佛山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暂行办法的制定立足佛山地区破产审判实际情况,遵循主动报告与个案处理相结合的监督原则,目的在于全面提高佛山法院对破产管理中介机构监督管理的效率和效果,以进一步增强破产审判质效,依法促进“僵尸企业”清退。据了解,该暂行办法出台前,佛山中院对破产管理人工作的监督管理主要通过定期报告制度和定期考核制度来开展。但随着破产案件数量的上升以及对破产审判质效要求的提高,原有的制度在时效性和动态性方面稍显不足。为适应破产审判新形势,佛山中院创新破产管理人制度,在暂行办法中对管理人办案表现的追踪和处理上实现两个“首次”。第一个“首次”是暂行办法首次采用控制关键节点的方法监督管理人的办案效率。该办法明确规定了管理人完成企业接管、制作债权表、财产分配等关键工作的合理期限。并规定管理人未能在设定期限内完成工作的,应当在期满前向法院报告原因,同时提出解决措施。如果管理人进一步违反办案期限规定,法院将依严重程度予以清算警示、更换管理人、降级、暂停选定资格等处罚。此举旨在为中介机构评级与违规处理提供更加客观、详实的依据。第二个“首次”是暂行办法首次在管理人分级管理中增加动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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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二届专业技术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暨破产管理人业务专家委员会成立会议在杭州召开,省注协专业技术委员会王越豪主任委员主持会议,各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和专家委员参加会议,省注协石琪琪秘书长出席并致词,省注协秘书处部分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委员会工作细则》;《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破产管理人业务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会议讨论了专业技术委员会和破产管理人业务专家委员会年度相关工作。会上,还对首聘的十三名破产管理人业务专家举行了隆重的颁发聘书仪式。 石秘书长指出,今年,省注协紧紧围绕“引导、支撑、保障、提升、关爱、维权”六大举措深入开展各项工作,换届专业技术委员会和成立专家委员会,就是其中一项创新性的重点工作,也是行业发展形势需要。各位委员是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两个行业专业技术水平能力的代表,也是引领行业专业技术发展方向的代表,集结行业在破产管理人业务、高新企业认定、绩效评价、PPP咨询、并购重组、内控咨询等各个专业领域的专家优势力量,形成合力,为行业发展提供技术引导、支撑、提升,至关重要,也大有可为。他强调,专家委员会要积极发挥好五项作用:一是指导和规范作用。经常性的发挥好对行业业务的指导和规范作用,让行业专业研讨与指导工作更加精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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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并出台《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试行管理人分级、案件分类管理,建立管理人资格准入、考评和淘汰机制,充分发挥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的积极作用。办法规定,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分为机构管理人和个人管理人,并实行名册制。机构管理人分为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和三级管理人;个人管理人不分级。企业破产案件分为一类破产案件、二类破产案件和三类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办理一至三类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办理二至三类破产案件,三级管理人办理三类破产案件;个人管理人办理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三类案件。来源: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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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3日下午,杭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在杭州市律师协会会议室召开。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翁钢粮,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委员、副院长许米,杭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律师协会党委书记徐前,浙江省律师协会秘书长陈三联,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韩江南,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处处长洪声、民二庭副庭长施迎华,杭州市律师协会会长沈田丰等领导和嘉宾出席了会议。47名单位会员的代表及16名非正式会员(名誉会员)参加了大会。(来源:杭州市律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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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厦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这是福建省首家市级破产管理人行业协会。厦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旨在提高社会各界对企业破产制度和破产管理人制度的认识,培养一批自律性强、业务素质高的管理人队伍,从而推动厦门市企业破产、清算工作稳健长足发展。协会还同时发布了由协会首创制定的《厦门市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对指导厦门市破产管理人在破产案件中的各项工作提供了一个十分详尽、可行的操作指南。(来源: 台海网(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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