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涉及十三家破产企业的巨额资金需要开设管理人账户“落脚”,吸引了浙江绍兴15家银行争相“提亲”。近日,这场“提亲”通过竞价方式在绍兴中级人民法院现场进行。据公开资料显示,这是浙江法院首次通过竞价方式来选择开立破产管理人账户的银行,也是绍兴中院规范破产审判流程监管、保证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又一次尝试。
破产管理人账户,就是破产企业的管理人根据《破产法》规定开立的专用银行账户,用于在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对破产企业资金统一存放、管理并处置,也就是“破产管家”在破产企业的“家底”还未清算完成前,暂时存放破产企业资金的“钱袋子”。
近日,绍兴中院依法裁定受理了“雄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共十三家公司的破产清算案件,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和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通过公开竞争方式成为该破产系列案件的联合管理人。而这次15家银行争相竞价“提亲”的对象,正是存储“雄峰”系破产案资金的管理人帐户,系列破产案所涉十三家公司注册资金总额粗略统计在11亿左右,第一笔破产资金将近8000万元。
这样一笔巨额资金在破产清算分配方案制订和确定前如何妥善安置?存储在哪家银行?为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体现公平竞争、择优选择的原则,根据绍兴中院的要求,管理人决定在该院的指导监督下,采用竞价方式择优选择银行来开立管理人账户,存放这笔巨额资金。
日前,包括工农中建交等国有制银行,及浙商银行、绍兴银行、杭州银行等股份制银行在内的1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绍兴中院分管院领导及金融庭法官的监督下,将密封好的书面竞价表递交给破产管理人,确认参与竞价。根据之前管理人发出的《询邀函》说明,此次竞价主要看各家银行定期存款的基准利率上浮水平,出价最高的银行就可以成为管理人账户的开立银行,而活期存款和通知存款则按管理人要求,在央行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0%。至于资金以什么方式存放、如何组合存款形式、存放资金的金额及期限等,将由管理人根据破产案件的程序进展情况而定。
密封信封由管理人当场一一拆封并公示,15家银行中除了两家报了基准利率上浮40%的价格外,其余13家银行均给出了基准利率上浮50%的最高价,现场即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了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合作银行为最终赢家,成为“雄峰”系破产案巨额破产资金管理人账户开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