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4日,荔浦县人民法院在淘宝上开通破产财产拍卖平台,成为全国首家在淘宝上设置破产类账号的法院,为管理人对企业破产财产的处置开辟了新渠道。
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企业的破产财产进行处置是其中的重要环节。目前,破产财产通常是由管理人自行选择拍卖行进行处置。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破产财产的处置成本,也难以克服传统拍卖存在的公开性不够、串标等弊端。如何借助现有成功的司法网拍平台,进一步完善破产财产处置机制,节约破产财产处置成本,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破产审判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与执行部门的网拍相比,对企业破产财产进行网拍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规定,由管理人履行管理和处分债务人财产的职责,其拍卖主体是管理人。而法院执行部门的处置行为是法院依职权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执行标的进行处置的一种强制措施,其拍卖主体是法院。因此,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处置破产财产,是管理人借助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破产财产进行处置的一种措施。荔浦法院为了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主动为破产财产的处置提供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和技术服务,但因其系接受管理人的委托进行的拍卖,只对网拍程序进行监督,不对拍卖结果负责。管理人作为破产财产的处置主体,其应对拍卖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荔浦法院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对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处置破产财产进行了有益探索,及时开通网拍平台,该做法不仅可以快速处置破产财产,节约相应成本,破解财产处置僵局,并且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广西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