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税收执法风险,规范企业破产涉税问题的处理,日前北京国税局、北京地税局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协商后达成一致,自2015年度起,北京市各级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时均会按照《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通知税务机关,以便税务机关申报债权。
据税务部门人士介绍,税务部门和法院通力合作统一全市破产企业欠税申报破产债权事项的举措,既能促进北京税务系统对破产企业欠税问题的统一监督和管理,解决企业破产环节的涉税问题,又能加强法院和税务系统的业务合作,共同维护国家税收利益不受损。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