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在广东省深圳市召开。此次会议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闭幕后第一时间召开,为破解破产程序启动难、提高破产审判专业化、完善破产人管理制度等问题开具良方,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介绍,近年来,全国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结相当一批企业破产清算案件,有力推进了市场主体的救治和出清工作的开展。今年1月至11月,审结破产类案件4404件,同比增长71%。
着力破解破产程序启动难
对长期以来存在的破产程序启动难问题,人民法院认真分析原因,对症下药。最高人民法院改革破产立案制度,从诉讼流程上清理破产程序启动障碍。
2016年5月,最高法下发《关于依法开展破产案件审理积极稳妥推进破产企业救治和清算工作的通知》,两个月后,下发《关于破产案件立案受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理顺破产案件立案审查流程和规则,为破产案件顺利进入司法程序提供制度保障。
去年,全国审结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同比增长20.6%。今年截至12月21日,法院共受理强制清算和破产类案件共计8984件。
与此同时,最高法全力推动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今年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颁布,全国法院以此为契机,积极启动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
杜万华说:“通过一年努力,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取得初步进展,有的地方取得重大进展。广东省仅2017年下半年,通过破产审判消化4.3万余件执行案件,其中深圳市多达1万余件。”
抓好破产审判工作专业化
专业化是抓好破产审判工作的关键环节,没有破产审判工作的专业化,破产审判工作便不可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2016年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的工作方案》正式下发。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的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从2016年年初仅有5家增至97家。
通过健全破产案件审判组织,配齐配强专业审判力量,破产案件审理速度明显加快。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审结破产案件比2015年上升43.4%。此外,破产审判组织专业化的提升,有力促进了“僵尸企业”的处置工作。广州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自去年年底成立以来,截至今年10月,已推动164家省、市属国有“僵尸企业”进入立案审查,其中102家进入司法处置阶段。
“需要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数量庞大,破产审判庭数量远远不能适应破产审判工作的需要。”杜万华指出,要进一步加大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的设立,加大破产审判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破产审判工作需要。
解决影响破产审判瓶颈问题
破产管理人是破产程序的主要参与者。管理人能力和职能的发挥,直接影响破产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杜万华说:“要积极解决管理人履职不畅和能力不足问题,确保管理人充分发挥推进协商、专业判断、资源整合等方面的功能作用,为改善企业经营、促进技术创新、优化产业结构提供有力制度保障。最高法将通过对破产管理人制度的大胆探索,解决当前影响破产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瓶颈问题。”
当前,我国执行不能案件数占未执行到位案件数的50%左右。执行不能和执行不能满足全体债权人案件的大量存在,是“执行难”和“执行乱”存在的重要原因。
杜万华认为,破解“执行难”和“执行乱”,除继续加强执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外,要把破产审判作为解决民事商事纠纷的最终出口,解决执行环节不能解决的问题,实现民事商事纠纷的最终化解。
来源:法制日报 广东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