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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正式成立

日期: 202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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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6月21日,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一届一次会员大会暨成立大会在成都隆重召开。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宣迅,省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兵,省银保监局一级巡视员刘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总经济师董若洁,省经信厅总经济师袁冰,省证监局二级巡视员、纪委副书记郝敏,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刘贵文,省发改委调研员黄力、省金融局处长伍成旗、人行成都分行副处长张敬荣、省工商联调研员何全清等领导出席会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王欣新,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会长韩长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徐阳光,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个人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刘静等专家学者以及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马文兵,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张涌等兄弟省(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代表应邀出席会议。在川各大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公司、省律协、省破产法学会、省经济法律研究会的负责同志以及一届一次会员大会的全体会员代表出席会议。四川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楠出席并主持会议。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为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授牌并发表重要讲话。王树江院长指出,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是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标志着四川破产管理人行业的队伍管理、业务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具有重要的战略和现实意义。王树江院长围绕“三个坚持”即坚持高站位开局、坚持高协同治理、坚持高标准管理,对协会工作提出了希望和建议,并表示,省法院将与协会同心协力,为广大破产管理人创造良好执业条件,共同构建互信、合作、清廉的职业共同体关系,共同推动四川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开创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更加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王欣新,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会长韩长印,浙江管协副会长马文兵等嘉宾以及四川省多个省级部门有关领导也从多个不同角度发言致辞,并表示了对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的衷心祝愿。会上,当选会长王春生做了表态发言。

       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是由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共同组成的行业自律组织。协会成立对于促进破产管理人行业良性发展、助推破产审判质效提升、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此前,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一届一次会员大会于同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次全员大会表决和选举办法》等议案,选举产生了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理事和监事,其后召开的理事会和监事会上选举产生了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长、监事长、副监事长和秘书长等协会第一届领导班子成员。

        当日下午,也举行了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主题研讨交流会,多位国内知名高校学者,聚焦破产行业相关热点进行了主题分享。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王欣新分享了《破产法与税法的适用选择 从税收破产债权确认视角分析》主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徐阳光分享了《管理人协会的发展方向思考》主题,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法研究所所长韩长印分享了《破产法几个争议问题》主题,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个人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刘静分享了《个人破产中的中介参与》主题。期间,参会会员代表积极提问,专家学者详尽解答,现场互动热烈。


(来源:中国破产法论坛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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