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管协协办的粤港澳跨境破产法论坛成功举办!2023年11月19日,粤港澳跨境破产法论坛在广州市盛大召开,吸引了来自中国大陆、香港、澳门、新加坡等地200多名现场嘉宾及众多线上与会嘉宾的参与。本次论坛由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武汉大学姚梅镇法学基金会、香港会计师公会共同主办,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以及其他机构共同协办,。本次论坛共有五项议程,分别为开幕致辞、“元生系统”启动仪式、主题发言、论坛对话、活动总评。从左至右分别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高级法官王静为论坛致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庭长丁海湖作主题发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副庭长费汉定为当天活动总评在论坛对话中,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破产法庭副庭长年亚作为对话嘉宾参加“跨境破产重整与破产金融”主题对话并作交流发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破产法庭法官张蕾蕾作为对话嘉宾参加“跨境破产法税务与破产清算”主题对话并作交流发言。左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破产法庭副庭长年亚,右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破产法庭法官张蕾蕾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钱少武作为对话嘉宾参加“跨境破产法税务与破产清算”主题对话并作交流发言。本次粤港澳跨境破产法论坛对跨境破产法的法律比较、实务现状、立法完善及合作前景等方面展开了热烈讨论,聚集跨境破产法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凝聚大湾区内不同法域破产法的立法和实践现状与经验。各界专业人士的深入交流、高水平的发言以及与会者的积极互动、分享、研究形成成果、案例经验、互动交流,多方位共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破产法领域的发展。此次论坛的成功举办,标志着粤港澳大湾区在跨境破产法律领域合作迎来了崭新的篇章,粤港澳三地将在共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迈出更为坚实的步伐!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钱少武(右五)、秘书长梁伟荣(左五)、理事曾利霞(右三)及部...
我会副会长郑飞虎受邀出席第一届公司重整法治论坛并作圆桌会议分享2023年11月11日,由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法律硕士学院,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主办,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协办,北京产权交易所、德研院、资产界作为支持单位的“第一届公司重整法治论坛”在北京成功举办。著名破产法学者、破产管理人等以及社会中介机构、各类金融机构、私募基金、资产管理公司、重整纾困投资机构等专业人士,就《企业破产法》修改之热点问题、预重整与实质合并破产问题、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房地产企业债务重组与破产重整、纾困投资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郑飞虎受邀参加此次论坛并在圆桌会议中作交流分享。本次论坛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与经济学研究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会长韩长印作主旨演讲;邀请了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杨忠孝,北方工业大学教授、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王斐民,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郑志斌作主题演讲。在圆桌会议中,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郑飞虎与全国各地省、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副会长共同围绕“破产业务高质量发展”的主题进行探讨与交流。郑飞虎副会长以“提升案件量”、“共同体建设”、“打造公益体系”作为切入点,谈论自己的体会和建议,并重点分享了公益管理人制度以及小微企业重整的探索之道。本次论坛汇聚了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和实务精英,是一场思想碰撞和智慧交融的盛会,为破产重整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协会代表的此次参会与分享,加强了与行业专家的对话交流,未来协会将与破产届同仁一道,共同为推动破产法律实务的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促进管理人队伍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我会副会长郑飞虎、秘书长梁伟荣受邀出席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首期集中培训班导语2023年8月11日至14日在广东惠州、10月26日至29日在广东深圳举行的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首期集中培训班圆满结束。本期集中培训班共为两个阶段培训,第一阶段培训于2023年8月11日至14日在惠州举行,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郑飞虎应邀作《预重整实践与思考》主题授课;第二阶段培训于2023年10月26日下午至29日在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举行,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秘书长梁伟荣及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等会员单位代表受邀参加了此次培训,并顺利结业。我会对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首期集中培训班的顺利举行表示热烈祝贺,对诚挚邀请我会会员参加培训表示感谢。期待未来穗深双城联动战略合作长远、友谊长存。以下为本期集中培训班的相关报道。为进一步提升广大破产管理人队伍专业能力、加强管理人履职过程中的业务水平、强化各破产管理人规范履职能力,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分两次举办、共计七天的集中培训班。本期培训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徐阳光教授,中国政法大学陈夏红教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费汉定副庭长,深圳破产法庭曹启选庭长,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杨江苏,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郑飞虎等多名破产法领域学者及实务专家授课,为学员们带来了有关破产法修订、深圳破产改革和个人破产、管理人执业生态和展望、管理人职业道德建设和执业风险防范、破产法与公司法的交互关系、破产审计评估、破产财税、庭外重组、预重整、破产财产网络拍卖、团队建设经验、管理人银行账户管理等丰富课程。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工作人员,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长沙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惠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单位代表和其他专业机构人员等近百人参加了此期培训。
广州管协会员代表参加第十四届中国破产法论坛2023年10月21日-22日,第十四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在京举办,本届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北京破产法庭共同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徐阳光主持开幕式。中国破产法论坛组委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欣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教授杜焕芳等致开幕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开幕式上作主旨演讲。来自全国各地法院、检察院、高校、仲裁机构、管理人机构近900余人参加论坛。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肖小俊、副会长郑飞虎、秘书长梁伟荣及协会多家会员代表应邀参会。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郑飞虎在分论坛研讨中作“构建小微企业破产特别制度的困境及相关对策”的主题发言,秘书长梁伟荣作为对话嘉宾参加“小微企业破产与个人破产”主题对话并作交流发言。协会会员多人参加,论文及参会人数创历史新高。协会副会长郑飞虎作主题发言协会秘书长梁伟荣参加主题对话中国破产法论坛是目前国内破产届最具行业影响力的盛事。长期以来,广州管协及协会会员积极参加论坛,加强与行业专家的对话交流,学习和研究破产法前沿问题,对于日后推进破产工作开展、促进管理人队伍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功在粤西地区协助开展中小企业重组纾困专题培训2023年10月14日,由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协办的广东省律师协会并购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首次巡回培训会在粤西地区成功举办。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秘书长梁伟荣律师受邀作“困境中小企业破产重整方法与注意事项”专题培训。本次培训会共有法律专业、产业人士等近200人参与。梁伟荣秘书长主讲现场培训会上,梁伟荣秘书长以如何发现企业价值的角度出发,介绍了关于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以及破产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规定、基本流程与三种重整模式,提出了重整模式选择应当考虑的多个要素,并通过案例分析如何识别小微企业的重整价值。同时,通过解读广州中院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文件,结合经典案例及实践经验,讲解了多种困境中小企业的司法重整方式与方法,分析如何实现以企业价值发现、产业并购等方式拯救中小企业等。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坚持与法律、税务、产业等行业人士开展多元化交流活动,充分了解与沟通,促进协会更快、更好发展。同时,协会将一如既往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举办更多高品质活动,集思广益,持续推动破产事业与经济高质量发展。
我会副会长肖小俊担任内蒙古阿拉善盟破产管理人协会常务副会长NEWS为进一步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落实,依法促进市场主体再生或有序退出,2023年7月22日上午,内蒙古阿拉善盟破产管理人协会召开了第一次会员大会。会员以线上线下的形式参加会议,其中,主会场在内蒙古广安律师事务所召开,分会场在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召开。主会场分会场会上,阿拉善盟破产管理人协会筹备组组长冶凤蕊作阿拉善盟破产管理人协会《筹备工作报告》,审议通过《阿拉善盟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大会完成各项预定程序,选举产生阿拉善盟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和执行监事,并由理事会选出第一届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肖小俊律师当选阿拉善盟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常务副会长。肖小俊律师从破产案件办理实务出发,分享了破产管理人行业的发展状况,企业破产及重整、和解程序等内容及保障企业破产清算、拯救困境企业相关破产案件办理经验,并强调阿拉善盟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完善企业市场退出机制,优化社会资源的利用,做好服务,履行好社会责任。分会场参会律师合影作为全国首个破产管理人自治组织,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自成立之日起始终致力于推动破产事业发展和破产管理人行业建设。未来协会将继续努力,将更多“广州经验”带向西部地区,助力西部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并争取在全国范围内对相关领域工作开展起到积极示范作用。阿拉善盟破产管理人协会简介阿拉善盟破产管理人协会是内蒙古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主管的破产业务交流平台,是破产管理人与法院、困境企业、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桥梁,对保障经济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企业优胜劣汰、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深化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阿拉善盟经济高质量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部分内容摘自微信公众号“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