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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3日,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召开2018年度会员(会员代表)大会,并选举第二届理事会、监事会,取得圆满成功。 大会到会会员56人(家),符合会议召开法定人数,邀请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庭陈卫红副庭长莅临监督。会上,首届会长倪烨中就任职期间的工作向大会作了报告,并感谢过去三年全体会员对协会及其本人工作的支持。根据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采用“自愿报名+推荐+轮选+不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九名(家),监事会机构五家。会长候选人钱少武、肖小俊、杨贞瑜、郑飞虎、罗国林在会上作了竞选发言。会员(会员代表)通过不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新任会长钱少武在会上作了获选感言。    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监事会选举结果当选人/机构职务理事会钱少武—北京天驰君泰(广州)律师事务所会长杨贞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副会长肖小俊(机构代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副会长郑飞虎—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秘书长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理事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理事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  理事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理事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理事监事会广东金鹏律师事务所 监事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监事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监事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监事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监事
2017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杜万华专委、民二庭关丽副庭长一行七人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王勇院长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丁海湖庭长的陪同下,莅临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调研,并对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工作进行指导。    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倪烨中就中国首家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的背景、过程向杜专委一行作了专题汇报,并就现行的《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中的部分内容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建议。杜专委在听取汇报后,对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自成立以来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表示了肯定,并就破产与产权结构的深度调整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构建新时代的经济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以及提高破产管理人工作质量对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推动作用进行了深刻的阐释。    杜专委对破产管理人协会的发展寄予厚望,他认为破产管理人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破产工作的质量,而要提升破产管理人的工作质量,还需要协会作为统筹核心,促进会员整体工作水平的协调发展。
2017年9月15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协会就管理人协会的筹备与成立、协会公益基金的管理制度、破产管理人队伍的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展开了交流
2017年9月1日,协会组织召开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启“僵企”清出快速通道后的第一次管理人工作交流会。该交流会主要促进各管理人相互分享经验及工作心得、群策群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阻碍、相互监督案件的工作进度等,协会亦通过交流会收集管理人在破产清算案件履职过程通常都会遇到的问题,并向清产庭报告或提出建议,以期从根源上解决管理人工作中的障碍,保障管理人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将于之后的每15日召开一次交流会。
8月15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该院刚刚集中裁定受理的104件国有“僵尸企业”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据悉,该104件案件中涉及广东省属企业15家、广州市属企业89家,注册资本金总额人民币34831.07万元、美元1821万元、澳元560万元。    广州中院首次以“竞争+打包+摇珠”相结合的方式选定破产管理人,并同步进行网络直播,标志着目前为止全国最大规模“僵尸企业”集中进入司法清算程序。广州中院通过集中裁定受理、集中选定管理人、集中选定审计机构、集中公告的方式统一推进该项工作,开启了司法处置“僵尸企业”的快速通道,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广州中院介绍,当前广东省、广州市正在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据了解,目前广州市存有大量的国有“僵尸企业”,其中既包含广东省属企业,也包含广州市属企业。这些企业大部分长期占用大量土地、资金、原材料、劳动力等社会资源,债权债务关系多年处于僵持、待定或中止状态,影响了社会财富的正常流转和价值增值。    根据《广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行动计划(2016—2018年)》,到2018年底,广州的“僵尸企业”(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经营的企业)要基本实现市场“出清”(企业采取破产清算、剥离重组、委托管理、债务重组等措施退出市场),经营性亏损企业亏损额显著下降,这就需要企业退出机制更加畅顺。    广州中院通过司法手段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帮助陷入困境的企业优化配置资源、走出经营困境,帮助缺乏生机的企业有序退出市场、释放闲置的人力物力,是服务和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广州地区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力举措。...
2017年7月2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官网发布《国有“僵尸企业”破产、强制清算案件管理人及清算组选任公告》,决定采取竞争方式选任国有“僵尸企业”破产、强制清算案件管理人及清算组。据悉,截止公告日,市中院收到126件国有“僵尸企业”破产清算或强制清算案件,中院将根据该批案件受理情况及申请人的综合情况,择优选取20名申请人纳入候选名单,另选取5名申请人纳入备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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