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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协办的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2022年度表彰大会暨2023年度业务培训会议成功举办!NEWS2023年5月27日下午,由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主办、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共同协办的“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2022年度表彰大会暨2023年度业务培训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以“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朱征夫及理事会成员、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钱少武,以及各地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战略合作单位、理事单位、会员单位、新闻媒体等共180余人线下出席本次大会,同时线上7000余人参与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省管协副会长韩振平主持。本次会议共有四大议程,分别为广东省破产管理人业务培训、《广东省破产管理人白皮书(2022年度)》发布仪式、《破产典型案例剖析与实务指南》发布仪式、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2022年度表彰颁奖仪式。本次大会特别邀请了民商法学和破产法学领域资深专家、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韩长印教授进行业务培训。韩长印教授以破产程序的启动机制、法院依职权主义启动“执转破”程序及董事高管的民事赔偿义务为主题,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第八十二条展开,讲解了破产程序的启动主体、破产程序的启动条件、破产程序启动后对各方当事人的影响、董事高管的信息披露义务和忠实勤勉义务等问题,并详细阐述了执行程序对破产程序的影响、法院依职权启动破产程序、“执转破”程序的司法现状、民诉法对“执转破”的法律规定等理论难点,并理论联系实际,对境内外不同法域对于依职权启动破产程序的法律规定对比和比较法研究、各地法院的破产案件审理指引规定及司法实践案例、小鸣单车的破产债权申报案件、僵尸企业市场出清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和重点提示。在2022年度表彰颁奖仪式上,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谭日兴(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杜称华(广东瀛真律师事务所)、郜超(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
祝贺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2021年度表彰大会暨2022年度业务培训会议成功举办NEWS8月7日,由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主办、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共同协办的“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2021年度表彰大会暨2022年度业务培训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以“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执庭)庭长丁海湖、广州破产法庭庭长刘冬梅、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朱征夫、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钱少武,以及各省市级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战略合作单位、理事单位、会员单位、新闻媒体等共260余人线下出席本次大会,同时线上接近两万人参与本次会议。为有效提升管理人履职能力,维护管理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本次活动邀请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庭长丁海湖 、广州破产法庭庭长刘冬梅对与会管理人进行业务培训。广州破产法庭庭长刘冬梅以管理人履职为题,先从管理人是企业破产程序的推动和执行者之主体身份角度提示:强化廉洁自律,再从接受债权申报、制作债权表直至拟定财产变价方案等方面论述履职的重要性,就此管理人不能借履职谋取私利。其次就管理人高效履职方面从审计、评估时间节点和第一次债权会议前适宜完成的工作作出提示。再次,从管理人持续学习能力的角度论述管理人履职中文书撰写能力提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更从重整案件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性、重整投资人招募、重整计划草案拟定等方面启发管理人通过学习提高自身的专业功底,前述丰富的授课内容均是对管理人公允履职的有益提示和明确要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庭长丁海湖先以民法典、公司法司法解释二、九民会议纪要以及相关指导案例详细分析清算义务人是否承担清算义务这一司法实践难点,提出“一原则两避免”,一原则是债权人利益保护原则,两避免是既要避免逃废债务,也要避免不当突破股东有限责任,充分体现司法实践就疑难问题解决的思路和发展历程。后详细分析...
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同仁齐聚:热议“破产案件疑难问题” 2020年7月18日上午9:30到12:00,由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主办的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疑难问题”研讨会在凯华国际中心九楼会议室圆满举行。  本次研讨会由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破产与重组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培启律师主持。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钱少武律师(北京天驰君泰(广州)律师事务所)、副会长肖小俊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参加了会议并分别致辞。本次研讨会吸引了来自全市15家律师事务所、1家会计师事务所、1家清算公司的机构管理人代表以及盈科广州破产部全体成员共计45人参会。本次研讨会围绕着管理人办案实务中常见的七个疑难问题展开讨论:一、补充申报债权怎样收取费用?二、债务人自营的重整案件管理人职责怎样界定?三、房屋买受人与抵押权人的利益冲突如何解决?四、破产国有企业的职工住房如何处置?五、管理人拍卖的不动产如何清场交付?六、如何界定破产原因中的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七、土地出让金和专项维修基金的债权性质怎么认定?各位参会人员畅所欲言,提出自己的法律见解和处理思路,碰撞出智慧的火花。钱少武会长、肖小俊副会长、梁承雍律师(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曾利霞律师(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周燕军律师(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饶萍优律师(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黄连声(广州中天企业清算有限公司)、练情情律师(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 邓培启律师、邱才华律师、练武律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所)均无私地贡献了自己的办案经验。本次研讨会上,参会管理人之间互相取长补短,交流了办案经验,开拓了解决疑难问题的思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01020304滑动查看更多邓培启律师就与会者参加讨论的当天会议议题,逐项作了归纳。肖小俊副会长总结认为:破产案件的办理,很多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实务中面对的大量问题...
2018年6月12日,为更好地指导会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担任破产管理人,服务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提高行业专业服务水平。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省注协)在粤财大厦18楼省注协会议室举办《破产管理人培训班》讲座。特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喜平法官、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肖小俊律师、会员向泽华注册会计师就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破产管理人实务进行授课。*苏喜平法官讲课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喜平法官先是从十八大以来全国破产审判的发展状况讲起,分析了广东省破产审判现状及广州市破产审判现状,解读了《全国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和省法院相关破产文件。最后为管理人提供了一些工作上的建议——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多报告,少请示;做在前,讲效率等。*肖小俊律师讲课协会副会长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肖小俊律师在课上介绍了破产法实施的现状、法规体系、破产法的功能、破产中的三种程序比较、管理人的职责、破产清偿顺序等理论、实务内容。授课过程中肖小俊律师摈弃枯燥难懂的法条教说模式,将破产相关理论知识结合案例分析深入浅出,简洁明了,重点突出。在课后答疑环节,培训学员提出了很多破产实务上的问题,肖小俊律师都一一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原先预留的半个小时答疑时间都不够,下课后肖小俊律师继续与学员们探讨相关破产实务问题,深受学员欢迎。。 *向泽华注册会计师讲课 协会会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向泽华注册会计师的授课主题为《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件相关业务探讨》,向注册会计师详细讲解了清算程序中的审计运用、分析了清算程序中的账务处理及清算程序中的涉税问题,同时对注册会计师在担任管理人或者从事破产清算审计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也为大家进行了提示,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本次关于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举办《破产管理人培训班》对于会计从业人员加深对破产法规政策的理解以及破产管理人的认识起到了很...
协会力推全国首个破产案件资金管理系统上线                               自此,广州法院、管理人协会、管理人三方有了统一的破产资金管理平台       5月29日上午,广州破产案件资金管理系统在平安银行广州分行正式上线运行。该系统是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倡议和指导下,由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与平安银行共同研发的全国首个破产案件资金管理系统。       协会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通过系统建设,旨在实现对破产案件资金的有效监管,为法院、管理人协会、管理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线上服务,推动破产案件公正、透明、规范的运行,切实保障债权人权益,建立起破产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的长效机制。协会与平安银行合作开发的该系统涵盖了“案件资金管理”、“交易授权”、“查询中心”、“客户服务”等四大模块,搭建起“协会专户”、“网拍专用账户”、“管理人账户”的账户立体管理体系,实行“一案一账户”的资金管理制度,实现了对破产案件资金管理收支一条线,可实时查询、动态监管。这标志着以“法院-管理人协会-管理人”为主体的破产案件资金管理体系正式建立。“破产案件资金管理系统既是广州法院、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平安银行广州分行三方成功合作的成果,也是广州法院创新破产审判制度,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体现。”广州中院副院长吴筱萍说。                               ...
2018年4月3日,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召开2018年度会员(会员代表)大会,并选举第二届理事会、监事会,取得圆满成功。 大会到会会员56人(家),符合会议召开法定人数,邀请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庭陈卫红副庭长莅临监督。会上,首届会长倪烨中就任职期间的工作向大会作了报告,并感谢过去三年全体会员对协会及其本人工作的支持。根据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采用“自愿报名+推荐+轮选+不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九名(家),监事会机构五家。会长候选人钱少武、肖小俊、杨贞瑜、郑飞虎、罗国林在会上作了竞选发言。会员(会员代表)通过不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新任会长钱少武在会上作了获选感言。    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监事会选举结果当选人/机构职务理事会钱少武—北京天驰君泰(广州)律师事务所会长杨贞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副会长肖小俊(机构代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副会长郑飞虎—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秘书长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理事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理事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  理事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理事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理事监事会广东金鹏律师事务所 监事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监事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监事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监事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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