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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副会长郑飞虎受邀为“2023惠州破产业务素能提升培训班”授课
为进一步提升惠州破产审判工作水平和破产管理人职业素养、执业能力,全力推进惠州市破产审判工作实现新发展,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大湾区文化艺术教育基地举办惠州破产审判业务提升培训班,特邀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郑飞虎律师为此次培训班进行授课。
郑飞虎律师以《预重整的实践与思考》为主题,从预重整概念、预重整趋势、预重整疑难点、预重整转重整衔接四大模块,结合具体的实操案例作了专题授课。
郑律师表示,预重整更多是作为重整程序的启动和法院对预重整活动及其制定的重组协议的审查批准,转化为具有司法执行效力的重整计划,其本质是一种衔接程序。近年为了适应营商环境需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求,企业预重整整体呈现增长趋势,预重整的立法和办案流程也在逐步完善。
郑律师认为预重整的疑难点主要在于法院角色与干预度,临时管理人地位,自主重整边界,信息披露界限,债务人、债权人与投资人权衡,中止执行与解除保全六大方面,并就其中“法院或政府角色与干预尺度”与“信息披露原则”展开独特讲解。
郑律师着重预重整转重整的衔接意义,强调了预重整的价值与其发生的必要性。
本次培训内容贴近法官和管理人自身所办理的案件实况,有利于地区法院和管理人监督反省规避自身办案流程中遇到的问题,更好地提升自身履职能力,更有利于就自身已经办理案件从理论的高度思考和总结经验,提高办案效率和业务水平。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金轮律师事务所”,部分内容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