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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秘书长郑飞虎一行走访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
8月20日上午,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下称“协会”)秘书长郑飞虎到会员单位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下称“格林所”)走访交流,格林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破产团队负责人罗国林,律师何叶、李梦莎、黄铭鸿、江惠莲、欧阳茹婷参加座谈。
会上,协会秘书长郑飞虎对格林所办理破产工作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对其配合和支持协会工作表示感谢。郑飞虎表示,此次走访目的在于增进协会与会员之间的交流互动,深入了解会员需求,听取大家对协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提高协会服务水平;同时向会员了解开展破产清算工作的情况以及解答会员在实务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格林所副主任罗国林对秘书长一行的走访指导工作表示欢迎,对协会帮助和支持格林开展破产业务表示感谢。罗国林表示,期待未来与协会构建更紧密的联系,共同助推广州地区营商环境优化与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推动“破产职业共同体”的发展壮大。
随后,双方共同探讨了破产法律服务领域的市场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方向,并围绕破产企业接管、资产追索、破产管理人团队专业化建设等方面内容展开交流探讨。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前身为广东律师事务所,创建于1985年12月29日。秉持一贯的稳健风格和敬业精神,伴随中国改革开放的全面深化和经济的持续增长,格林三十五年来不仅帮助无数中外客户迈向成功,自身也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一家实力雄厚、声誉卓著的大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1998年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首批“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2005年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并连年获得广州市律师协会“规范管理奖”。格林人三十余年的不懈努力,铸造了“格林”的法律服务品牌。 格林作为综合性的大型律师事务所,形成了多门类、全方位、高层次、高效率的工作体系,业务范围不仅广泛涉及金融、证券、期货、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房地产、外商投资、国际贸易、收购兼并、境内外投融资和海外上市等领域的非诉讼法律服务,更以民商事诉讼及仲裁案件的代理见长。 先进的管理体制和发展理念吸引了大批德才兼备的法律人才加盟格林,目前格林拥有合伙人四十二名,资深执业律师及各种专业人员共二百余名。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破产团队由罗国林、封芸、何叶、李梦莎、黄铭鸿、江惠莲、欧阳茹婷等律师及律师助理组成,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二级管理人,团队致力于公司破产重整与清算领域,擅长企业自主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债权确认诉讼等业务。自2008年起,团队通过法院指派及企业委托,承办广州市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亿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重大疑难破产案件,为处理破产企业破产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具体的可操作性方案和解决途径,经办案件曾获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颁发的绩优奖、勤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