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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副会长杨贞瑜一行走访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9月3日下午,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下称“协会”)副会长杨贞瑜到会员单位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下称“法制盛邦”)走访交流,法制盛邦主任吴翔律师及管委会成员赖煜康律师、吴昊律师参加本次交流会,刘永光律师及破产管理人负责人赵宏律师也列席座谈会。
法制盛邦主任吴翔律师对杨贞瑜副会长一行的走访指导工作表示了欢迎。
会上,双方一起观看了法制盛邦律所宣传片。
杨贞瑜副会长表示,此次走访目的在于增进协会与会员之间的交流互动,深入了解会员需求,听取大家对协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提高协会服务水平;同时向会员了解开展破产清算工作的情况,解答会员在实务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吴翔主任介绍了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的概况和发展历程以及破产业务的发展和承办情况。吴翔表示,期待未来与协会构建更紧密的联系,共同助推广州地区营商环境优化与经济高质量发展。
随后,双方围绕破产管理人队伍专业化建设、管理人分级制度及考核、破产管理人报酬制度的完善等问题展开交流探讨。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参与众多内资及外资企业的清算与破产工作,涉及的行业包括房地产业、金融业、制造业和酒店业等,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2007年12月,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审,法制盛邦在全部入围机构管理人中以最高综合评分成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实施后第一批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破产与清算业务团队的资质与业绩得到充分肯定。法制盛邦接受法院指定多次担任大型企业清算与破产案件的机构管理人,并安排一批专业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律师参与办理案件办理,接受人民法院指定经办清算案件达44件,处理债权总额达十多亿元,受到各级部门与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