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5日,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承办的“广州破产法大讲堂”第八期讲座顺利开讲。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原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杜万华应邀作为主讲嘉宾授课。本次讲座由广州破产法庭庭长刘冬梅主持。
*广州破产法庭庭长刘冬梅主持
广州两级法院破产审判人员、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员、广州市律师协会成员、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员及北京、盐城、深圳、珠海、中山、佛山、清远、湛江等地区破产相关领域行业代表两百人参加。
杜万华大法官的授课主题为《当前我国破产审判工作的任务和实务中应当关注的几个问题》。
01
当前我国破产审判工作的任务
杜万华大法官认为,我国破产法律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制度的重要保证。破产审判工作的首要任务是把破产制度予以健全和完善,要以破产审判工作为平台,抓好稳投资的工作,抓好科技创新转化生产力的工作,推进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构建立审执破的工作机制。
02
正确认识我国破产法律的性质
要树立破产保护的法律理念,破产法本质上是衡平法和保护法,是保护债权人债权、保护债权人债权平等受偿、保护重整投资人合法权益、保护善良守法债务人债务豁免权及保护债务人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
03
关于管理人的性质和制度
管理人要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在法院的指导下推动破产程序的有序进行。管理人要处理好与法院、当事人及行政机关的关系,做好破产财产清理工作,查清企业陷入破产的原因。法院为管理人提供履职保障和报酬支持。管理人协会加强规范对管理人的管理和建立生产要素库。
04
处理好破产与执行的关系
强制执行制度与破产保护制度,是司法制度和民商事司法工作运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法院实际工作状况看,是执行强而破产弱。要建立执行与破产的协调制度,明确强制执行的职责和破产保护法律的职责。
05
破产重整中的不良资产盘活问题
要从制度上彻底解决“不良资产”问题,应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在司法重整的平台上,按照市场化和法治化的要求,对破产企业或者其他市场主体重新进行整合。
第一,要以市场化为导向,通过企业或市场主体识别机制的判别,来判定市场主体是不是“危困企业”或者“危困市场主体”。
第二,要通过认真的尽职调查,查清危困企业或者其他市场主体陷入“资不抵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原因。
第三,要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之上,制定有针对性的重整计划。
第四,要协调各方当事人利益,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通过重整计划。
第五,要加强监督,推动司法重整计划的有效实施。
杜万华大法官还拓展讲授了房地产企业风险化解等相关内容。授课内容翔实、引人深思,具有很强的启发性、指导性和实践性,现场气氛热烈。
活动当天还举行了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授牌仪式。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钱少武为杜万华大法官颁发特聘专家牌匾。
延伸阅读
为打造广州地区破产法学习交流平台,建立破产审判实务长效培训机制,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联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2021年起举办“广州破产法大讲堂”系列活动,目前已举办六期。
第一期回顾:➣《广州破产法大讲堂,开讲啦!》
第二期回顾:➣《“广州破产法大讲堂”第二期 | 韩长印:破产重整实务要点、难点和热点问题》
第三期回顾:➣《群英荟萃!破产法大讲堂干货满满!》
第四期回顾:➣《“广州破产法大讲堂”第四期:破产涉税事务办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第五期回顾:➣《“广州破产法大讲堂”第五期 | 徐阳光:企业破产法修改中的重整制度改进问题》
第六期回顾:➣ 《“广州破产法大讲堂”第六期成功举办!群英荟萃,大咖云集!》
第七期回顾:➣ 《“广州破产法大讲堂”第七期 | 陈夏红:破产与调解:可行性与可能性》
今后,广州法院和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将会继续邀请破产法领域学者或实务专家作为主讲嘉宾,持续定期开展广州破产法大讲堂系列活动,并以大讲堂为平台和契机,牢牢抓住粤港澳大湾区深化建设的战略时机,进一步加大破产审判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力度,为推动破产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广州经验,为广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