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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法讲堂”暨“广州破产法大讲堂”第十四期|徐阳光:执行与破产程序的功能界分与制度衔接

“云法讲堂”暨“广州破产法大讲堂”第十四期

徐阳光:执行与破产程序的功能界分与制度衔接


“云法讲堂”暨“广州破产法大讲堂”第十四期|徐阳光:执行与破产程序的功能界分与制度衔接

9月21日上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和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联合主办“云法讲堂”暨“广州破产法大讲堂”第十四期讲座,特邀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青年学者、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徐阳光作《执行与破产程序的功能界分与制度衔接》专题授课。本次讲座由白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督察室)主任李响主持。广州两级法院破产审判人员和执行局干警、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员代表200多人参加。

“云法讲堂”暨“广州破产法大讲堂”第十四期|徐阳光:执行与破产程序的功能界分与制度衔接

白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督察室)主任李响(左)主持




专家授课




“云法讲堂”暨“广州破产法大讲堂”第十四期|徐阳光:执行与破产程序的功能界分与制度衔接

讲座中,徐阳光教授从执行与破产制度的历史渊源切入,深入剖析了执行程序实现个别清偿与破产程序保障公平受偿的核心功能差异。徐教授结合法律法规,详细解读了“执转破”的启动条件、当事人同意原则、移送管辖及法律效力,并深入分析了执行移送未果、移送成功前后等不同阶段的法律后果。他还重点剖析了执行案款权属认定、保全措施解除、中止执行等实务难题,介绍了“执破融合”“执破直通车”“执破一体化”等各地法院执破衔接机制的创新实践,并就如何理解“立审执破一体化”、执行异议复议规则能否适用于破产案件等问题提出前瞻性思考。





“云法讲堂”暨“广州破产法大讲堂”第十四期|徐阳光:执行与破产程序的功能界分与制度衔接

本次讲座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内容翔实、引人深思,对厘清执行与破产的制度边界、打通程序衔接堵点、提升破产审判质效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次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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