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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院受理104件国有“僵尸企业”破产清算案

  8月15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该院刚刚集中裁定受理的104件国有“僵尸企业”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据悉,该104件案件中涉及广东省属企业15家、广州市属企业89家,注册资本金总额人民币34831.07万元、美元1821万元、澳元560万元。

    广州中院首次以“竞争+打包+摇珠”相结合的方式选定破产管理人,并同步进行网络直播,标志着目前为止全国最大规模“僵尸企业”集中进入司法清算程序。广州中院通过集中裁定受理、集中选定管理人、集中选定审计机构、集中公告的方式统一推进该项工作,开启了司法处置“僵尸企业”的快速通道,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广州中院介绍,当前广东省、广州市正在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据了解,目前广州市存有大量的国有僵尸企业,其中既包含广东省属企业,也包含广州市属企业。这些企业大部分长期占用大量土地、资金、原材料、劳动力等社会资源,债权债务关系多年处于僵持、待定或中止状态,影响了社会财富的正常流转和价值增值。

    根据《广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行动计划(2016—2018年)》,到2018年底,广州的“僵尸企业”(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经营的企业)要基本实现市场“出清”(企业采取破产清算、剥离重组、委托管理、债务重组等措施退出市场),经营性亏损企业亏损额显著下降,这就需要企业退出机制更加畅顺。

    广州中院通过司法手段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帮助陷入困境的企业优化配置资源、走出经营困境,帮助缺乏生机的企业有序退出市场、释放闲置的人力物力,是服务和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广州地区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力举措。

    2017年以来,广州中院受理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共计123件,是去年同期的近9倍。目前在审的362件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中,涉及国有“僵尸企业”193家,占在审案件总数53.31%.其中,涉及央企下属企业1家、省属企业69家、市属企业123家。

    广州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周焕然向记者介绍,广州国有“僵尸企业”数量大,按照先容易后复杂、先集中后分散、先批量后个案的“三先三后”处理思路,推动“僵尸企业”分批有序进入司法清算程序,可有效避免收案激增冲击现有的破产审判力量。

    同时,广州中院尽量简化审查流程,创新采取“少听证、减环节、作标识”的方式审查,将该批“僵尸企业”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的立案审查时间尽可能压至最短。

    周焕然介绍,广州中院本批集中裁定受理的104件“僵尸企业”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即是通过快速通道裁定受理的试水样本。该院将进一步探索、完善“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快速通道,为后续案件审理提供参考范本。

    “僵尸企业司法清算程序能否顺利进行,管理人是关键因素之一。广州中院先通过竞争方式择优选定25家管理人(其中5家备选)。昨日发布会上,首批进入破产及强制清算程序的104僵尸企业被打包成20管理包,广州中院从入选的20家正选管理人中随机摇珠选定管理人。

    据悉,这是广州中院首创的“竞争+打包+摇珠”管理人选定方式。针对“僵尸企业”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的特殊性,首先以竞争方式确定“僵尸企业”管理人遴选范围,保障参与竞争的管理人有意愿、有能力参与“僵尸企业”清算工作。再依照“僵尸企业”自身隶属特点以及案件承办人情况对案件进行打包捆绑,形成每个包含5个左右“僵尸企业”数量不等的整体“管理包”,以提高管理效率。最后通过摇珠的方式公平、公正确定管理人。

    同时,广州中院还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启用了个人管理人名册,在竞争选拔时优先考虑执业能力强、专业水平高的个人管理人,以个人参与、个人授薪、个人负责的方式充分发挥个人管理人的潜能,为培育专业、成熟的管理人队伍打下坚实基础。

    为了提高管理人对“僵尸企业”的清算效率,广州中院也集中选定审计机构,并创新采用“打包+摇珠”的选定方式。 在昨日的摇珠现场,金鹏、国信、大成、中伦、广信君达等知名律所均有参加管理人的选定。

     

来源:南方都市报   记者吴笋林 通讯员隋岳 范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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