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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破产法大讲堂”第三期 | 群英荟萃!干货满满!

群英荟萃!破产法大讲堂干货满满!


“广州破产法大讲堂”第三期 | 群英荟萃!干货满满!

近日,广州破产法大讲堂(第三期)在广州法官培训中心举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翔参加并作开班讲话。



本期破产法大讲堂

邀请李曙光教授等专家进行专题授课

课堂精彩纷呈、干货满满

话不多说

我们一起来看看都有什么内容吧!


01

《企业破产法》修订的重大问题

“广州破产法大讲堂”第三期 | 群英荟萃!干货满满!

李曙光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端升讲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最高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起草小组顾问等职务。全国人大2006年《企业破产法》《企业国有资产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立法起草组的主要成员。


李曙光以《企业破产法》修订为主题,介绍了破产法修改的理论基础、背景、目标及原则,指出破产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和基本规律,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具,破产法的修改势在必行。


修改后的破产法应更加注重拯救功能,体现破产法是司法的框架下一种文明的制度安排,是清理债权债务的重要方式。李曙光还就破产法立法宗旨、适用范围、管理人制度、重整制度、清算及和解制度、金融机构破产和上市公司重整、关联企业破产、跨境破产、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等9个破产法修改的重大问题和破产法修改的相关配套制度的改革等问题,全面系统的讲授了破产法修改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破产法界关切的焦点问题,兼具深厚的理论性和极强的司法实践指导作用。


拓展链接

点击下方文字即可阅读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企业破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李曙光:宪法中的“破产观”与破产法的“宪法性”


李曙光:深圳试行个人破产制度具有重要示范价值


02

破产审判实践的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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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汉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副庭长。曾兼任全国法院西部讲师团成员,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广东法官学院教授、广东省破产法学会副会长。


费汉定结合审判实践中总结的经验,梳理了近期广东地区破产审判实践中的近50个疑难问题,在本次破产法大讲堂,他就追缴股东出资及追缴诉讼时效、隐名持股人取回权、担保人抵销权等13个重点问题娓娓而谈,为大家答疑解惑。


03

破产涉税事务办理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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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文静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破产涉税工作经办人,现为国家税务总局征管法修订人才库成员、国家税务总局教育培训师资人才库成员,全国税务系统师资竞赛一等奖获得者。


房文静针对近期广州市法院与市税务局出台的广州市破产涉税事务办理新机制,进行了详尽的分析解读。该新机制是在2020年《关于破产程序中涉税问题的若干处理意见(试行)》基础上的升级版文件,提出了广州市破产涉税事务办理新机制的七大核心创新点,解决了管理人的履职保障问题,为管理人和税务机关提供了规范化、便利化、信息化的办理途径。管理人对此反映热烈,纷纷点赞。


广州两级法院破产审判人员、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律师代表等110余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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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为打造广州地区破产法学习交流平台,建立破产审判实务长效培训机制,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联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2021年起举办“广州破产法大讲堂”系列活动,目前已举办三期。

第一期回顾:➣《广州破产法大讲堂,开讲啦!》 

第二期回顾:➣《“广州破产法大讲堂”第二期 | 韩长印:破产重整实务要点、难点和热点问题

今后,广州法院和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将会继续邀请破产法领域学者或实务专家作为主讲嘉宾,持续定期开展广州破产法大讲堂系列活动,并以大讲堂为平台和契机,牢牢抓住粤港澳大湾区深化建设的战略时机,进一步加大破产审判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力度,为推动破产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广州经验,为广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



出处:微信公众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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