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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破产法大讲堂”第七期 | 陈夏红:破产与调解:可行性与可能性2023年8月18日,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承办的“广州破产法大讲堂”第七期讲座顺利开讲。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学报》编审、编辑部主任陈夏红应邀作为主讲嘉宾授课。本次讲座由广州破产法庭庭长刘冬梅主持。*广州破产法庭庭长刘冬梅主持陈夏红 法学博士。现为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学报》编审、编辑部主任。全国人大财经委破产法修改起草组成员。国际破产协会(INSOL)、欧洲破产协会(INSOL Europe)、美国破产学会(ABI)会员。陈夏红近年主要从事破产法研究。著有《破产法札记》《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护:模式、情境与程序》《企业破产法注释》等著作。编有《破产法信札》及“破产实务前沿”系列出版物。知识星球“破产法百家谈”主持人。在澎湃财经频道“澎湃商学院”栏目,开有专栏“破产法的温度”。陈夏红老师以“破产与调解:可行性与可能性”为题,从“枫桥经验”的发展历程和重要启示谈起,结合域外破产调解制度和案例实践,重点介绍了破产调解的适用场景、破产调解的适用时机、破产调解的适用范围、破产调解的基础设施、个人破产与调解以及破产调解的中国之道等方面内容。对于破产调解,陈老师认为,调解能在破产程序中发挥独特的优势,在破产程序中嵌入调解,有利于降低破产成本、提高破产案件审理效率,对于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的问题、加强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以及推进诉源治理有着重要意义。破产调解的前提是所有参与方都有意愿通过自决程序达成共识。陈夏红老师的讲课,内容翔实、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启发性、指导性和实践性,提升了大家对调解机制和破产多元解纷的认知,现场反响热烈。广州两级法院破产审判人员、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员、广州市律师协会成员、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湾区对话 共谋发展|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大湾区管理人高质量发展论坛在广州举行2023年8月12日,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乘风破浪的管理人”之大湾区管理人高质量发展论坛在广州粤海喜来登酒店成功举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徐阳光老师应邀出席论坛并发表主旨演讲。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翔、广东民商法学会会长周林彬、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陈良军、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钱少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副行长肖立卫出席论坛并致辞,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代表周军伟、封芸主持。本次论坛由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主办,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佛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珠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惠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中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肇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江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湛江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韶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广州市律师协会清算与破产业务专业委员会等单位协办,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州天河支行为本次活动提供大力支持。论坛分为领导致辞、穗港澳三地合作签约仪式、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颁牌仪式、主旨演讲、投资人颁牌仪式、主题演讲、圆桌论坛等七项议程,来自各地的破产法审判专家、高校学者、实务届精英等共计200余人出席,共襄行业盛举,共谋高质量发展。详细报道详见下方链接:链接:➣ 湾区对话 共谋发展|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大湾区管理人高质量发展论坛在广州举行
我会副会长肖小俊担任内蒙古阿拉善盟破产管理人协会常务副会长NEWS为进一步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落实,依法促进市场主体再生或有序退出,2023年7月22日上午,内蒙古阿拉善盟破产管理人协会召开了第一次会员大会。会员以线上线下的形式参加会议,其中,主会场在内蒙古广安律师事务所召开,分会场在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召开。主会场分会场会上,阿拉善盟破产管理人协会筹备组组长冶凤蕊作阿拉善盟破产管理人协会《筹备工作报告》,审议通过《阿拉善盟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大会完成各项预定程序,选举产生阿拉善盟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和执行监事,并由理事会选出第一届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肖小俊律师当选阿拉善盟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常务副会长。肖小俊律师从破产案件办理实务出发,分享了破产管理人行业的发展状况,企业破产及重整、和解程序等内容及保障企业破产清算、拯救困境企业相关破产案件办理经验,并强调阿拉善盟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完善企业市场退出机制,优化社会资源的利用,做好服务,履行好社会责任。分会场参会律师合影作为全国首个破产管理人自治组织,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自成立之日起始终致力于推动破产事业发展和破产管理人行业建设。未来协会将继续努力,将更多“广州经验”带向西部地区,助力西部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并争取在全国范围内对相关领域工作开展起到积极示范作用。阿拉善盟破产管理人协会简介阿拉善盟破产管理人协会是内蒙古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主管的破产业务交流平台,是破产管理人与法院、困境企业、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桥梁,对保障经济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企业优胜劣汰、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深化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阿拉善盟经济高质量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部分内容摘自微信公众号“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市管协公益管理人授牌仪式圆满举行2023年7月11日,为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参与公益管理人工作的积极性,推动本地区公益管理人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在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举行了公益管理人授牌仪式。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郑飞虎,秘书长梁伟荣,理事杨巍、高鹏、鲁尚君、麦佳耀、王巍,监事康玲俐出席活动。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钱少武委托副会长郑飞虎、秘书长梁伟荣为与会公益管理人颁发牌匾并合影留念。公益管理人是广州中院“1+3”困境企业拯救司法服务全模式下的一项创新机制,通过择优选定在册管理人担任公益管理人,为市场主体提供居中调解、预重整、申请材料准备等破产前咨询、引导服务。相关链接:➢ 《拯救困境企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打造“1+3”破产前司法服务全模式!》为完善公益管理人工作机制,在广州中院的指导和支持下,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设立了公益管理人工作室,由公益管理人提供轮值服务,对有详细咨询意愿的市场主体提供线下定制服务,方便面对面、点对点解决困境企业难题。首批公益管理人共有14家,均为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在册会员(名单详见下文)。下一步,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将继续践行为破产审判工作服务的理念,全力支持广州中院持续完善“1+3”的困境企业拯救司法服务全模式,建立健全破产前工作机制,不断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附件 首批公益管理人名单 01北京天驰君泰(广州)律师事务所0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03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04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05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06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07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    08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09广州金股企业清算有限公司10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11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12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13广东君...
协会副会长郑飞虎应邀为广东省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第七期巡回培训讲座授课NEWS2023年6月25日下午, 广东省律师协会、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茂名市律师协会、茂名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联合举办了“广东省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第七期巡回培训讲座。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郑飞虎律师应邀以“预重整实务与研究”为主题授课。郑飞虎律师在《预重整实务与研究》的主题授课中,从预重整的概念、预重整的趋势、预重整的疑难点、预重整转重整的衔接四个方面讲解了预重整制度,并着重阐述了对预重整价值识别、临时管理人地位、自主重整边界、信息披露界限等重点问题的思考,对预重整实践提供了重要指引。授课中,郑飞虎律师以破产预重整为锚点、以破产重整为基础,向大家讲解了预重整的特性和发展趋势,以及预重整与重整之间的衔接问题。同时,也向大家介绍了在破产重整中进行有效投资的技巧,从实操角度更加全面地向大家展示了破产预重整投资的魅力。在剖析预重整制度定性的问题中,郑律师谈到预重整是在庭外重组和破产重整两种制度基础上结合创新产生的具有企业挽救辅助性功能的法律制度。郑飞虎律师认为预重整程序是独立的法律程序,预重整与重整并没有前置性法定安排,预重整程序之后可转为破产清算或破产重整,因此,预重整程序并不是破产重整的“傀儡”或“附属品”,属于独立程序。预重整不需要法院“越俎代庖”强制干预,但却需要法院对规则的制定、工作文件的提供和相关解释等协助。因而,郑飞虎律师认为预重整的疑难点主要在于法院角色与干预度,临时管理人地位,自主重整边界,信息披露界限,债务人、债权人与投资人权衡,中止执行与解除保全六大方面,并就其中“法院或政府角色与干预尺度”与“信息披露原则”展开独特讲解。此次授课内容详实,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操性,受到与会人员的一致认可。本文内容转自微信公众号“金轮律师事务所”。
市管协成立公益管理人工作室,助力广州中院打造“1+3”破产前司法服务全模式(附公益管理人名单)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精准契合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评估体系B-READY“企业破产”指标要求,打造了“1+3”破产前综合服务机制,为困境企业提供“绝处逢生”的破产司法服务全模式。该机制是广州中院为进一步强化诉源治理,加大困境企业救治力度,提升困境企业挽救价值,更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举措。广州中院“1+3”的困境企业拯救司法服务全模式具体内容为一项破产前综合服务机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困境企业“智援”平台、公益管理人工作室和破产专业人才库。相关链接:➢ 《拯救困境企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打造“1+3”破产前司法服务全模式!》为帮助企业化解风险,挽救困境企业,进一步优化广州市营商环境,5月30日,广州市管理人协会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了《建立困境企业破产前综合服务机制备忘录》,为市场主体提供企业困境诊断、破产前咨询与调解、庭外重组、破产前预警等破产前综合服务,提升困境企业救治效能。相关链接:➢ 《广州破产法庭 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建立困境企业破产前综合服务机制合作备忘录》为此,在广州中院的指导和支持下,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设立了公益管理人工作室,由公益管理人提供轮值服务,对有详细咨询意愿的市场主体提供线下定制服务,方便面对面、点对点解决困境企业难题。首批公益管理人共有14家,均为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在册会员(名单详见下文)。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自成立之日起始终致力于推动破产事业发展和破产管理人行业建设。下一步,协会将继续践行为破产审判工作服务的理念,全力支持广州中院持续完善“1+3”的困境企业拯救司法服务全模式,建立健全破产前工作机制,为广州地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管理人队伍的智慧和力量。附件 首批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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